玉林市农业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负责提出全市农业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拟订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
(五)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全市渔业和渔政渔港,参与渔业维权护渔。
(七)监督管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和自治区标准。参与制订玉林市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全市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监督管理全市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全市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拟订全市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拟订玉林市农业对外援助政策,指导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玉项目。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自治区及玉林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一。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发〔2019〕47号),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设置为16个科(室),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政策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发展规划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科技教育科(玉林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兽医科(玉林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渔业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农办综合科;另有市纪委派驻机构1个。
(二)局属预算单位。
根据玉林市委编办《关于调整玉林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玉编办〔2020〕144号),玉林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共有直属单位2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有8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有13个。详细单位基本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玉林市农业科学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2 | 玉林市农业信息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3 | 玉林市微生物研究所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4 | 玉林市农产品和农机安全检测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5 | 玉林市经济作物工作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6 | 玉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7 | 玉林市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8 | 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玉林分校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9 | 玉林市农村改革发展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0 | 玉林市蚕业技术推广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1 | 玉林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2 | 玉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3 | 玉林市畜牧站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4 | 玉林市植保站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15 | 玉林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16 | 玉林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17 | 玉林市种子工作站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18 | 玉林市农药检定站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19 | 玉林市农村经济经营工作指导站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20 | 玉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21 | 玉林市动物检疫站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部门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9917.45万元,同比减少2732.01万元,降低21.60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17.45万元,同比减少2732.01万元,降低21.60 %。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批复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以及2022年总体批复项目减少,经费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17.45万元,同比减少2732.01万元,降低21.60%。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批复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以及财政2022年总体批复项目减少,经费下降。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一)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425.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37%,同比增加162.61万元,增加12.8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以及部门内正常的人员增加和人员退休。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72.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8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2.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199.92万元,主要用于我局13个非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68.46万元,主要用于我局22个预算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84.2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22个预算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二)210类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51.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57%,同比增加90.77万元,增长16.20%。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以及部门内正常的人员增加和人员退休。
1.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127.4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机关及8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27.96万元,主要用于我局13个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91.1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22个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4.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22个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支出。
(三)213类农林水科目支出预算6889.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47%,同比减少3443.96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批复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以及财政2022年总体批复项目减少,经费下降。
1.213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1523.9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机关及8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包括按标准发放的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通讯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2. 213类01款04项“事业运行”4325.93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维持正常运转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4.213类01款06项“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50.4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新品种试验、新技术示范推广、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等方面的支出。
5.213类01款08项“病虫害控制”54.40万元,主要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方面的支出。
6.213类01款09项“农产品质量安全”8.8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检测、认证、监督、标准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7.213类01款10项“执法监管”9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执法监督、农资监管与打假、兽医医政药政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8. 213类01款35项“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0万元,主要用于渔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12.213类01款99项“其他农业农村支出”703.02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乡村振兴项目方面的支出。
(四)221类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576.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1%,同比增加56.16万元,增长16.8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及新增人员。
1.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576.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局直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31.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91%,同比同比减少4731.83万元,降低39.89%。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批复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以及财政2022年总体批复项目减少,经费下降。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902.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78%,同比增加560.73万元,增长10.50%。主要原因是部门内部正常的人员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06.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31%,同比减少5265.69万元,下降86.72%。 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批复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以及财政2022年总体批复项目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14.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5.82%,同比减少33.66万元,下降7.51%。主要原因是部门内部正常的退休人员减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9.7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8.05万元。“三公”经费中有增减变动的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原则,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9.70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62.33万元减少2.63万元,同比下降4.22%。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3.0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1-2人次。 此项经费无增减变动。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18.65万元,同比减少0.8万元,下降4.11%,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此项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原则,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费2022年预算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38.05万元,同比减少1.83万元,下降4.59%,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农业农村局公务用车编制数31辆,实有车辆总数14辆,2022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8.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21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2022年我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原则,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9970.34万元,同比减少3383.07万元,降低25.33%,主要是由于:主财政未批复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以及财政2022年总体批复项目减少,经费下降。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42.09万元。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0万元。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
(四)其它收入0万元。
(五)上级补助收入5万元。
(六)已列支结转指标资金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八)上年结转、结余收入423.25万元。
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9970.34万元,同比减少3383.07万元,降低25.33%,主要是由于:财政未批复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以及财政2022年总体批复项目减少,经费下降。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9970.34万元,同比减少3383.07万元,降低25.33%,主要是由于:财政未批复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以及财政2022年总体批复项目减少,经费下降。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9970.34万元,同比减少3383.07万元,降低25.33%,主要是由于:财政未批复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以及财政2022年总体批复项目减少,经费下降。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8)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8.19)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21.75)万元,增长(4.98)%,,主要原因是部门正常的人员增长,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69.23万元,同比减少203.02万元,下降42.99%。政府集中采购预算85.8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31.90%;分散采购预算183.3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68.1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221.35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7.89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09.87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6.8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科研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1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详见玉林市农业部门2022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详见玉林市农业部门2022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15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件下载: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财政审核)(公开表).xls
2022年度预算公开绩效目标附件.zip
关联文件:
原文链接:http://nyncj.yulin.gov.cn/syqtlm/czyjs/czysjsgjf/t113423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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