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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市农业局预算

时间:2022-12-25 来源:荆门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荆门市农业局201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荆门市农业局是荆门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负责农业以及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根据《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荆政办发〔2010〕47号),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种植业、农村能源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执行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有效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参与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拟订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产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和省标准。开展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植物检疫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植物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植物的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0、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2、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3、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4、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
2014年纳入农业局部门预算的单位有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8个,差额事业单位3个。
2014年纳入农业局部门预算的在职人员编制323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全额事业198人、差额事业87人。纳入预算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3人。具体如下:

  

  序号

  单位

  单位性质

  备注

  1

  荆门市农业局机关

  行政单位

  

  2

  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全额事业单位

  

  3

  荆门市植物保护站

  全额事业单位

  

  4

  荆门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全额事业单位

  5

  荆门市农业生态环保站

  全额事业单位

  

  6

  荆门市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

  全额事业单位

  

  7

  荆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全额事业单位

  

  8

  湖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荆门分校

  全额事业单位

  

  9

  荆门市种子管理局

  全额事业单位

  

  10

  荆门市植物检疫站

  差额事业单位

  

  11

  荆门市种子总公司

  差额事业单位

  

  12

  荆门(中国农谷)农业科学研究院

  差额事业单位

  

  二、2014年部门预算表及说明

  
(一)荆门市农业局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科目)

  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

  1741.02

  社会保障和就业

   245.10

  事业收入

  

  医疗卫生

   68.0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农林水事务

   1429.32

  上级补助收入

  49

  住房保障

   95.60

  其他收入

  48

  

  

  本年收入合计

  1838.02

  本年支出合计

  1838.02

  上年结余(转)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1838.02

  支出总计

  1838.02

  收入预算为1838.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1.02万元,占94.72%(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679万元,占91.34%;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62.02万元,占3.38%);上级补助收入49万元,占2.66%;其他收入48万元,占2.62%。
支出预算1838.0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10万元,占13.34%;医疗卫生支出68万元,占3.7%;农林水事务1429.32万元,占77.76%;住房保障支出95.60万元,占5.2%。

  
(二)荆门市农业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其 中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741.02

  1440.00

   301.02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25.70

   225.7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4.70

   14.70

  

  2080801

  抚恤费

   4.70

   4.7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2.30

   12.30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55.70

   55.70

  

  2130101

  行政运行

   214.10

  214.10

  

  2130104

  事业运行

   817.20

   817.2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5.60

   95.60

  

  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

   301.02

  

   301.02

  按支出项目分类: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4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0万元,占82.71%;项目支出301..02万元,占17.29%。
基本支出144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97.6万元,占97.05%;日常公用支出42.4万元,占2.95%。
常年性项目300.02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农作物种子质量安全63万元,农作物病虫害防治35万元,农业产业化“以奖代补”30万元,农业科技推广及农村能源建设30万元,农业人才培养、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16万元,农业信息化及“12316”三农服务热线维护30万元,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15万元,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20万元,其他61.02万元),占99.66%;其他项目支出1万元,占0.34%。

  
(三)荆门市农业局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合计

  137.00

  1.因公出国(境)费

  10.00

  2.公务接待费

  75.50

  3.公务用车费

  51.5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1.50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内容主要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原文链接:http://nyncj.jingmen.gov.cn/art/2014/7/28/art_11875_731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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