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3、部门预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资产占用情况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2021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六、2020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成立于1984年,成立批复文号荆编发【1984】111号,2017年4月荆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荆编文[2017]23号)《市编委关于市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整合市级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推广机构,综合设置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荆门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财政补助拨款,机构级别为副县级。
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拟定并实施本市粮、棉、油、经饲类农作物、畜牧、淡水养殖和农机类技术推广规划;
2、负责引进、推广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的新品种(含新农机具)、新技术、新模式,促进农业发展;
3、负责参与本市农技、畜牧、水产、农机推广体系建设;
4、负责开展本市公益性农业(粮、棉、油、经饲等农作物、优良牧草栽培和草地生态治理、淡水养殖和农机类)技术宣传、咨询和信息采集、监测、发布等公共信息服务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5、负责指导本市大中型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绿色、健康养殖场建设;
6、组织承担国家、省、市农业(含粮、棉、油、经饲类等农作物、畜牧、水产养殖、新机具)推广项目和发展专项,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升级;
7、组织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及其它单位委托实施的各类试验、示范工作;
8、组织承担全市农业产业发展重大技术课题的调研工作,编制重大农业技术的标准;
9、承担傅廷栋院士工作站、荆门市农机陈学庚院士工作站的日常工作;
10、承担全市基层农技人员及相关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知识更新及培训工作;
11、 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荆编文[2017]23号)《市编委关于市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农业作物科、畜牧兽医科、水产科、农机化科)。
(三)编制人员情况
2021年,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共有预算编制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实有在职人员47人,退休人35人。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的领导下,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提高农业高质量为导向,助力打造“一袋米”“一壶油”两大重点工程全产业链发展,以党建为引领,不断开创农技推广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全力推动种养结构调整。结合《全国农技中心2021年“三大农技行动”实施方案》和湖北省农技推广总站《湖北省粮食“强科技提单产夺丰收”行动方案》要求,以粮食保供增产为目标,以绿色生产和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按照良种、良法配套要求,扎实做好全市粮食作物生产调度,做好小麦、油菜、玉米等作物的田间测产、生产和购销形势分析工作,为我市农业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提供数据支撑。
(二)精准指导农业生产。一是推广优良品种。二是办好高产高效样板。三是助力两大产业。四是搞好技术服务。
(三)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完成院士专家“515”行动项目、省优质油菜产业发展、国家良种攻关等项目的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价。完成市农业局委托实施的2020年小麦绿色高质高效专项的实施和绩效评价。配合市局绿办按方案稳步推动2020年“荆门油菜”农产品地理标志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督导全市完成30万亩油菜轮作试点项目。制定荆门市优质稻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项目、粮食作物高效模式项目、水稻协同推广项目等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完成2021年市级专项的方案制订与实施。
(四)助力农村人才的培养和提升。按市局科教科的工作安排,农技中心组织与市妇联联合举办职业女农民教育培训班一次,参加学员达到65人。组织畜牧技术人员与畜禽养殖户1000多人参加全国畜牧养殖技术大讲堂活动。全年与人社局职改办开展了农民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评选高级农民技术职称。
(五)扎实有效开展党建工作。对照《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云上荆门”党史微课堂等载体,认真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党史学习教育的始终,成立“荆门市农技推广科技志愿服务队”,组织农技人员不定期开展下乡服务,发放科技资料,组织现场观摩培训,进行田间现场指导,调查水稻药害问题,回答湖北垄上行栏目、湖北12316及市电台等转来的农民田间出现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方法,为广大农民提供保姆式科技服务。
三、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1年预算收入1228.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8.67万元,财政专户非税收入3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0万元。2020年预算收入111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8.97万元,财政专户非税收入30万元。2021年预算收入增加109.77万元,增加9.81%。
2021年预算支出122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67万元,项目支出142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类: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7.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9;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75万元;事业运行(农业)733.13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42万元;,其他农业支出3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6.84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加原因分析:2021年增加编制了上级专项转移项目资金预算收支。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4万元。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3)、公务接待费预算1.4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压缩公务接待费。
(三)单位运行经费安排
2021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机关事业运行经费103.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7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项目协作费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水电、差旅、维修、公务用车运行、接待、会议、劳务、试验材料购置等运行经费。支出明细:办公费4.3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0.7万元,邮电费0.6万元,物业管理费14.1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0.8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专用材料费6万元,劳务费3.3万元,委托业务费16万元,工会经费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8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5.25万元,工作餐补助22.56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的政府采购预算173.75万元,其中:货物类62.75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111万元,2020年的政府采购预算151.35万元,其中:货物类25.55万元,服务类125.8万元,较上年增加22.4万元。原因分析:2021年预算编报增加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五)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末,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固定资产原价42.85万元,累计折旧18.2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4.6万元。(备注:以2021年度部门资产系统填报)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市级财政安排市农技中心专项资金22万元,主要用于技术推广与科技创新22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中心对该项目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21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五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等。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5.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6.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13.“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14.事业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9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无使用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报表.xls
原文链接:http://nyncj.jingmen.gov.cn/art/2022/3/16/art_11875_870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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