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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农业技术系列、农机工程和水产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时间:2022-12-24 来源: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5-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职称办统一部署,现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农业技术系列、农机工程和水产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农职称办﹝2021﹞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做好2021年度农业技术系列、农机工程和水产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6月22日前,由各县区负责单位统一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处,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璨;联系电话:86090559

  材料报送地址:连云港市通灌南路134号2号楼1楼东101室。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农业技术系列、农机工程和水产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0日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农业技术系列、农机工程和水产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精神,经研究,江苏省农业技术系列、农业机械工程和水产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将于2021年下半年进行。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农业技术、农业机械工程和水产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江苏省农业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按《江苏省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16号)设定的类别、专业分类和资格条件申报。

  申报高级农业经济师资格,须先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考试成绩达年内有效合格成绩,并通过评审,方可获得高级农经师资格。国家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二)江苏省农业机械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按《江苏省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和《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4〕4号)设定的专业分类和评审条件申报。

  (三)江苏省水产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按《江苏省水产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和《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4〕4号)设定的专业分类和评审条件申报。

  (四)各资格条件中所涉及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按照人社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有关精神执行。其中,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五)经人社部门审批已完成定向设岗的乡镇(涉农街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执行,并附有关说明(证明)材料。

  (六)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七)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三、网上申报

  (一)安装“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江苏人才信息港:https://www.jsrcxxg.com/zc/”网站,点击“在线办理”,区域选择“省级”,系列专业选择“农业技术”,进入“江苏省农业技术、农机和水产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查阅和下载相关政策文件、用户手册和相关表格。

  (二)按要求注册并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各设区市申报人员选所在行政区域注册,省有关单位申报人员选省直单位注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三)上传申报材料

  1、所有材料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每类材料首页有审核部门公章和审核人签名,方视作有效申报材料。

  2、有效申报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上传到相应栏目(注意上传的电子文档大小的限定)。

  说明:

  (1)破格申报正高级资格的,须提供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登记表,其它情况不提供。

  (2)所获的成果奖励证书,须附授奖部门发布的公文或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3)论文发表的期刊,须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期刊查询截图。

  四、申报和审核要求

  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申报材料。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

  (一)申报人报送的材料

  1、由“江苏省农业技术、农机和水产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A4排版正反打印)。

  2、《个人业绩材料》1套。

  3、破格申报者,须提供破格申报推荐表1份。

  4、“江苏人才信息港”提供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资格证书打印,不再提交照片。

  (二)各设区市、省有关单位汇总报送的材料

  1、由系统生成的各系列正、副高级《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1套。(须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

  2、破格申报推荐表。

  3、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和“个人业绩纸质材料”不需要报送,留存备查。

  (三)审核要求

  1、单位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审核人必须在上传的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杜绝弄虚作假;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为其出具公示情况证明。

  2、行业主管部门复审。各设区市农业部门按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送各设区市人社部门批准后报省农业农村厅职称办;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3、省农业农村厅职称办、省职称办终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的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各设区市农业部门应及时退回申报人,并告知申报人知晓。

  (四)申报人员现职称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均以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五)2020年度评审未获通过者,2021年度不能提供新材料的,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

  (六)完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五、评审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文规定,正高资格评审费每人500元,副高资格评审费每人400元。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统一汇到指定账户,省有关单位报送材料时直接缴纳,不接受个人汇款。(开户名: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开户行:南京市工行龙江支行,账号:4301 0241 0910 0026 965)。

  六、报送时间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省有关单位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职称办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关于报送2021年农业技术系列、农机工程和水产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nync.lyg.gov.cn/lygnyxxw/ywwj/content/8cf8ad05-c761-4506-9c7e-09b646e18fe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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