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BH0281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耿福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新质生产力驱动城乡融合,构建数字技术赋能的乡村振兴模式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造“科技型新农人+智能装备”的农业新生态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业科技攻关,引导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扎实推进农业科技攻关,支持适用于丘陵山区作业的高效智能、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研发。二是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技能培训,注重强化数字化教育手段在农民培训中的应用。教育部加强涉农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261个县以县职教中心为龙头、乡镇成人学校为骨干、村成人学校(学习点)为基础、其他成人教育培训机构为补充,加强农民教育培训网络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农民技能培训实效。三是深化农技人员职称和社保制度改革。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出台《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动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畅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推动在农业科技前沿领域不断取得突破。一是加大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机装备研发攻关与推广应用力度,组织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二是继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引导支持相关高校加强农业领域科研平台建设,优化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体系。三是推动健全乡村人才评价机制,引导各类人才下乡服务。
二、关于构建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体系,推动多业态产业融合发展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支持,加快推进数字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应用,持续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是提升农业企业数字化建设管理水平。指导各地分行业培育龙头企业,全产业链打造“链主”企业,通过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项目,支持企业开展精深加工、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打造一批智能场景、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等。二是加快推进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指导各地发挥农业食品保障、生态涵养、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等功能,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推动乡村休闲旅游高质量发展,举办10余场精品旅游线路推介活动,累计推出超过1000条精品旅游线路。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近70亿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提升乡村现代产业发展水平。文化和旅游部实施乡村旅游数字提升行动,引导平台企业将产品、服务、技术延伸到乡村,完善乡村旅游品牌体系。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通过多元渠道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融合发展。一是推动加大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促进数字技术与现代农业全面融合。二是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有序发展农事体验等新业态,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关于推动城乡共融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一是加强政策指导。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合理配置体制机制,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二是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2022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印发《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试行)》等,围绕农村道路、数字乡村和冷链物流等设施,依托乡村建设项目库,清单化项目化推进任务落实。“十四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60亿元,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庄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三是提升农民合作社联农带农服务能力。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指导各地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分级管理,通过业务咨询、组织培训、上门走访等方式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规范经营、技术指导等服务。2024年,农民合作社为成员提供的经营服务总值为8496.4亿元,成员人均享受农民合作社统购统销服务1.5万元。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抓好重点任务举措的落实,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一是充分考虑乡村人口变化和村庄演变趋势,聚焦乡村发展薄弱环节,积极支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二是持续推动农民合作社提升发展质量,引导农民合作社健全联农带农机制,通过吸纳就业、农业社会化服务、订单收购、收益分红等方式与农户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带动农户增收。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5年9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FZJHS/202509/t20250924_64777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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