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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强化果蔬采摘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时间:2024-03-16 来源:宜春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近年来,一批集赏、游、吃、采等为一体的果蔬采摘园成为拉动农业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采摘园产品鲜食即食的消费特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期正值草莓采摘旺季,为进一步强化草莓等各类果蔬采摘园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科学防控采摘园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明月山社会事业局,一是要深入调查摸底,进行风险排查。重点聚焦辖区内采摘园种植主体散户多、分布散、监管难等问题,对辖区内所有采摘园种植主体进行调查摸底,精准掌握本辖区内采摘园的基本信息与生产模式,熟悉采摘园产品类别和所处位置,实地了解其生态条件和安全生产状况,明确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的突破点,并建立一户一档,动态更新主体名录。二是要强化日常巡查,加大宣传引导。紧盯采摘园果蔬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管严查各类违规违法用药行为,并在果蔬大批量上市前,加强对种植情况、农事操作、台账记录、上市情况(现场采摘)、合格证开具等方面的巡查检查,扎实掌握采摘园实际生产情况,为更精细化、精准化、精确化的监管提供有力抓手。同时,现场发放、签订相关告知书、责任书,强化对采摘园生产经营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国家禁限用农药使用规定、农产品自我检测把关、农产品包装与标识等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引导。三是要加密抽检频次,加强执法监管。适时掌握采摘园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动态,严格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大对辖区内采摘园成熟产品抽样检测的频次与覆盖面,认真做好样品中农药残留的定性检测和定量检测。推动检测关口重心前移,压实生产主体责任,要求配备胶体金等农残速测设备,推动生产主体“用什么检什么”,检测合格后方可开园采摘,并对投入品使用情况及休药期进行张贴公告。在采摘园果蔬集中上市的高峰期,突出“五一、国庆、元旦”等重要节日的关键节点,紧抓节假日现场采摘的高风险期,加强对地产上市果蔬的执法监管力度,保障质量安全,严控风险隐患。


原文链接:http://nyncj.yichun.gov.cn/ycsnyncj/gzdt/202403/9ff6a1db0c0c4b4bb766e6f4f5efbce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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