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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山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2024国债高标)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02-03 来源: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职能分工,2023年12月~2024年1月,辽源市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龙山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2024国债高标)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

  一、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1.8万亩(其中: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8万亩)

  子项目数量:2个

  总概算投资:4169万元

  资金来源:新增中央预算内资金

  建设单位:辽源市龙山区农业农村局

  设计单位:河南省水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二、审查意见

  经各设计单位对《报告》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各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基本满足初步设计阶段深度要求,基本同意《报告》中主要针对洪涝灾害、水土流失、土壤有机质含量低、农田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制约性因素开展项目建设。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辽源市龙山区地处低山丘陵区,农田基础设施较为薄弱,耕地分布较为分散、6°以上坡耕地占比较大,耕地地力需要提升,防洪排涝配套需要完善,田间道路通达率不高。

  1.新增建设项目

  项目区现存土壤有机质含量低、土壤板结制约农作物生长、农田灌溉排水系统不完善、渠系建筑物不配套、小河道常发生洪水冲毁农田、土路雨季泥泞、严重影响项目区农民下田耕作、秋收及出行等诸多问题。

  2.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偏低、工程配套不足、维修保养缺乏、设施老化或损毁较多、土壤有机质含量低、土壤板结制约农作物生长。

  以上问题已成为龙山区农业农村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对项目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水文

  1.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旱田按10年一遇1d暴雨1d排出的排涝标准。

  2.同意《报告》提出的各排涝沟及主要桥、涵的流量按10年一遇1d暴雨1d排出的流量确定。

  (三)工程地质

  1.农桥、道路、排水沟等工程地质勘察精度及深度基本满足规程规范要求,工程区地质条件清楚,地质资料可用。

  2.同意《报告》提出的排水沟、沟道两岸岸坡各土层抗冲刷能力均较弱,汛期河水冲刷现象明显,且局部岸坡存在稳定性问题。建筑物基础位于低液限黏土、卵砾石层上,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沉陷、滑移问题不大。

  3、各种天然建筑材料满足要求。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1.工程任务

  工程主要任务是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8万亩。

  2.工程规模

  1)设计流量和设计水位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排水沟的设计流量和水面线成果。

  2)主要建设内容

  各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汇总如下:

  (1)土壤改良工程

  土壤培肥1.8万亩。

  (2)灌溉与排水工程

  排水沟33326m、圆涵429座、箱涵13座、农桥4座。

  (3)田间道路工程

  水泥路30217m,砂石路1045m。

  3.主要建筑物

  (1)衬砌排水沟工程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经方案比选确定的农田排水沟的防护型式。

  (2)涵洞、农桥工程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农桥、涵洞的设计方案以及所确定的荷载标准和工程布置方案。

  (3)田间道路工程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田间道路的设计方案。机耕路路基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路线设计应综合考虑平、纵、横要素,保持线性连续、均衡,满足行车要求,行车速度20km/h。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经方案比选确定的沟道的防护型式,基本同意主要采用石笼网箱结构、浆砌石结构对沟道岸坡进行防护。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1.工程级别和标准

  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O286-2013)、《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以及《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 4-2020)中有关规定,同意灌排建筑物的级别5级,护岸工程的级别为5级。

  2.工程布置

  基本同意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布置原则。

  3.主要建筑物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经方案比选确定的农田渠道与排水沟的防护型式。

  (六)建设管理及施工组织设计

  1.基本同意建设管理方案及施工总布置和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2.基本同意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3.基本同意《报告》中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占比不低于项目总人工费15%的实施计划。

  (七)环境保护设计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对施工期不利影响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八)经济评价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效益分析方法及评价结论。

  (九)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参照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号)、《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办水总〔2016〕132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的通知》(办水总函〔2023〕38号)以及现行有关规定编制投资概算。材料价格按现行市场价计算,核定工程总投资为4169万元。

  (十)其他建议

  施工图阶段,设计单位需继续深化、优化、完善设计文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现就以上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反馈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于学峰

  电话:18943778989

  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袁赫潞) [纠错]
原文链接:http://nync.liaoyuan.gov.cn/tzgg/202401/t20240125_676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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