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056号提案的答复
市民进: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武汉现代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贵单位在提案中指出的我市耕地保护压力大、农技服务体系不完善、种粮效益不高等问题非常中肯,提出的严格保护耕地、强化科技服务和用活扶持政策的建议也非常有针对性。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学技术局认真研究,详细梳理已开展的各项工作,着力研究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工作举措,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
一、前期工作
(一)切实保护耕地,加强土地执法
一是细化落实耕地保护有关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和湖北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求,报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武汉市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切实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按照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制定了《武汉市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严控一般耕地在农用地内部转换。
二是坚决遏制违法占耕行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进一步强化土地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陆续组织开展了“大棚房”问题、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土地卫片、耕地卫片、土地例行督察等常态化执法行动。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格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针对耕地流出问题,积极组织各区开展了耕地不合理流出问题整改工作,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三是多措并举提升耕地质量。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实施田块“小并大、短变长、弯变直、陡变缓”改造,有效减少农田水分流失;开展田块修筑、耕作层剥离和回填、细部平整;优化农田灌溉体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治理酸化土壤,有效提升耕地质量。加强农村水利建设,2022年组织开展全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不具备高标准农田项目条件的易旱易涝地区通过实施小农水项目,解决农业生产“水袋子”“旱包子”问题。
(二)科技创新赋能,提升生产能力
一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市科技局积极推进科技赋能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支持高校院所开展现代农业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组织实施生物育种科技重大专项,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农业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二是抓实技术服务指导。组建农技服务队,派遣专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做好土壤墒情、苗情、病虫情、草情等“四情”监测工作,因地制宜指导农民做好田管工作;开展轻简省工节本、绿色优质高效、农机农艺融合、全程机械化等新技术新模式推广;提供品种选择等方面的指导。
三是扎实推进种业振兴。做好良种推广与应用,6月初成功举办了2023武汉种业博览会,展示各类农作物新品种3000多个,同时召开中国武汉长江种业论坛。大力支持种业发展,发布《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及《武汉经开区关于支持汉南现代种业小镇发展2023-2025年专项扶持政策》两项支持种业发展的专项政策。
(三)用活扶持政策,壮大经营主体
一是提升惠农政策支持力度。出台我市粮食安全补短板政策,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优质稻订单生产、粮食高效模式示范、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广等;出台水稻生态补偿政策,从2023年开始,各区从获得的生态补偿结算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水稻种植补贴。做好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的发放工作。
二是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积极为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开展示范创建和教育培训活动。鼓励规模种粮主体通过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二、下步打算
(一)提升耕地质量,落实落细藏粮于地
一是分类优化选址布局。以永久基本农田和“两区”为重点,优先布局易旱易涝区域,在田块相对集中、土壤适合农作物生长、无潜在地质灾害区域新建高标准农田,对建成年份早、标准低、功能差的不达标区域逐步改造提升至达标。二是推进撂荒整治复种。按照国家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等指导意见要求,做好撂荒地复耕复种技术指导服务。调度已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撂荒整治地块种植情况,督促种植粮食作物;加强高标准农田种植用途管控,统筹推动撂荒地复耕复种。
(二)加强科技创新,扎实推进藏粮于技
一是打好现代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实施知识创新专项,组织我市涉农高校院所开展基础性、前沿交叉性研究,抢占农业科技的制高点和主动权。持续推进生物育种科技重大专项,通过开展水稻、油菜、生猪、水产、蔬菜等生物种业研发,培育和应用一批突破性重大新品种。二是建优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加强我市农业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湖北洪山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切实落实支持政策,培育现代农业领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大农业领域中试平台建设力度,提升相关中试平台服务我市粮食安全战略的能力。三是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持续开展农业技术需求对接活动,加强科技特派员备案、绩效评价及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力度,实施科技特派员“产学研”专项,促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四是培育壮大现代农业科技企业。落实鼓励农业企业加大研发的科技政策,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辅导培训,持续做好现代农业科技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三)引导规模经营,培育龙头企业
一是加快种粮规模化进程。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引导和监管,大力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通过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二是推行粮食订单生产。引导粮食龙头加工企业与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签订生产合同,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三是培育粮食龙头企业。在项目示范、品牌打造、贷款贴息等方面支持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发挥企业在粮食全产业链上的带动作用。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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