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农业机械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7月11日召开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调度会议和《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烟安指办函〔2023〕14号)精神,各区市农业机械领域均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为切实做好全市农业机械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强调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排查整治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安全生产领域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农机安全监理和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的通知》(鲁安发〔2022〕11号)中农机行业重大安全隐患清单标准及《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检查规范》,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机作业场所,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二、严格隐患判定标准,规范隐患审核报送
各区市检查发现的所有农业机械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均要严格依据《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的通知》(鲁安发〔2022〕11 号)中农机行业重大安全隐患清单标准进行判定,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详细描述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整改措施并挂牌督办,要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做好闭环整改工作。市、区两级搞好工作对接,对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分级填报,市级部门检查区市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原则上交由区市负责汇总上传系统,区市未填报上传的由市级部门报安全生产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上传系统,同一重大事故隐患在系统里只能出现一次。
三、强化督导、通报工作机制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对农业机械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动不力以及应查未查、应报未报重大事故隐患的区市,市局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工作要求对该区市进行重点督导,并予以通报,确保全市农业机械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不松劲、不断层、不断档。
附件:农业机械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2日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农业机械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nongye.yantai.gov.cn/art/2023/7/20/art_20513_2918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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