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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3年黄河流域禁渔期为4月1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时间:2023-04-05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

  

  4月1日,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黄河宁夏段以下水域从中午12时起进入为期四个月的禁渔期。1日上午,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部在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山西、河南、山东等沿黄七个省区,同步启动“中国渔政亮剑2023”黄河禁渔专项执法行动,主会场启动仪式在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举行。

  

  根据农业农村部2022年对黄河禁渔期制度作出的调整,黄河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域实行全年禁渔,黄河宁夏段至入海口禁渔期为4月1日至7月31日,同时鼓励地方实施更严格的禁渔期制度。山东省今年黄河流域禁渔期为4月1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禁渔范围包括黄河干流、东平湖及金堤河、大汶河干流河段,其中东平湖的禁渔期为4月1日0时至8月31日0时。禁渔期内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黄河禁渔是养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黄河渔业可持续发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山东沿黄各级渔业、公安部门严格落实黄河禁渔制度,坚决打击破坏黄河渔业资源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今年山东将严格执行黄河禁渔期制度要求,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形成水陆执法闭环,全链条打击违法捕捞、运输、销售行为,着力维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生物安全、生产安全。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xwzx/mtjj/202304/t20230403_4280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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