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单位预算
玉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单位收支总表
七、单位收入总表
八、单位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玉林市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普法、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三)负责市本级以及玉州区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行使渔政、兽医兽药、畜禽屠宰、饲料、动物卫生、蚕种、种子、肥料、农药、植物检疫、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
(四)负责组织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负责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协助自治区渔政执法渔业处置工作。
(六)负责组织农业投入品投诉举报案件的办理。
(七)负责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八)负责农业机械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处理道路外发生的农机事故;负责做好农业机械以及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执法工作。
(九)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中共玉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编﹝2019﹞36号)整合玉林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玉林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玉林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玉州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职责,以及玉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玉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玉林市种子管理站、玉林市植保站、玉林市土壤肥料工作站、玉林市农药检定管理站等单位的动物卫生、种子、肥料、农药、植物检疫方面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组建玉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机构改革后,支队设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执法监察科、种植业执法大队、畜牧兽医执法大队、渔政执法大队、农机执法大队、玉州大队。
(二)所属预算单位。支队无下属预算单位。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单位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单位收支总表
七、单位收入总表
八、单位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324.68万元,同比增加366.24万元,增长38.21%。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1324.68万元,同比增加366.24万元,增长38.2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4.6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0类,其中:
(一)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预算26.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7%,同比增长8.42万元,增长9.09%。原因为机构改革,从玉州区农业局划转并入3名退休人员。
(二)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33.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9%,同比增加41.09万元,增长44.37%。原因为机构改革,从玉州区农业局、动监所划转并入19名在编人员。
(三)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6.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4%,同比增加20.54万元,增长44.35%。原因为机构改革,从玉州区农业局、动监所划转并入19名在编人员。
(四)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科目支出预算61.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7%,同比增加19.01万元,增长44.38%。原因为机构改革,从玉州区农业局、动监所划转并入19名在编人员。
(五)2101103公务医疗补助科目支出预算40.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6%,同比增加11.50万元,增长39.57%。原因为机构改革,从玉州区农业局、动监所划转并入19名在编人员。
(六)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支出预算0.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6%,同比增加0.26万元,增长44.82%。原因为机构改革,从玉州区农业局、动监所划转并入19名在编人员。
(七)2130104事业运行科目支出预算776.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62%,同比增加171.81万元,增长28.40%。原因为机构改革,从玉州区农业局、动监所划转并入19名在编人员。
(八)2130110执法监管科目支出预算88.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4%,同比增加40.00万元,增长83.33%。原因为预算口径调整,市本级加大专项业务费投入。
(九)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科目支出预算3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6%,同比增加30万元,增长100%。原因为提前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到位,列入预算。
(十)2210201住房公积金科目支出预算100.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7%,同比增加30.82万元,增长44.37%。原因为机构改革,从玉州区农业局、动监所划转并入19名在编人员。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24.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455.86万元,增长52.4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36.7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26%,同比增加392.76万元,增长60.99%。增长原因为机构改革,从玉州区农业局、动监所划转并入人员及工资福利标准提高。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0.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86%,同比增加25.25万元,增长12.65%。增长原因为机构改革,从玉州区农业局、动监所划转并入人员致预算基数扩大。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6.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8%,同比增加1.63万元,增长6.44%。增长原因为机构改革,从玉州区农业局划转并入3名退休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单位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5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0.00万元。“三公”经费中有增减变动的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的原因是:划拨新增执法车辆1辆。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5万元,比2021年初预算9万元增长2.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此项经费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1.5万元,同比增长0.5万元,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支队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此项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统筹调剂“三公”支出与会议、培训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费2022年预算1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10.00万元,同比增长2.00万元,增长20 %。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用车编制数5辆,实有车辆总数5辆,2022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执法、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费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划拨新增执法车辆1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收入预算1324.68万元,同比增加455.86万元,增长47.56%,主要是由于:(1)机构改革,从玉州区农业局、动监所划转并入人员致预算基数扩大。(2)工资福利标准提高。
2022年单位支出预算1324.68万元,同比增加455.86万元,增长47.56%,主要是由于:(1)机构改革,从玉州区农业局、动监所划转并入人员致预算基数扩大。(2)工资福利标准提高。
七、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收入预算1324.68万元,同比增加455.86万元,增长47.56%,主要是由于:(1)机构改革,从玉州区农业局、动监所划转并入人员致预算基数扩大。(2)工资福利标准提高。
八、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支出预算1324.68万元,同比增加455.86万元,增长47.56%,主要是由于:(1)机构改革,从玉州区农业局、动监所划转并入人员致预算基数扩大。(2)工资福利标准提高。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单位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0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9.98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29.57万元,下降14.82%,主要原因是公用定额部分大力压缩事业运行开支,支队主要任务集中于中央、自治区任务完成以及中央、自治区经费配套支持。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47.41万元,同比增加21.04万元,增长79.79%。政府集中采购预算47.4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增长原因为提前下达中央农业资源保护与修复利用资金政采28万元淡水鱼苗;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47.41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47.4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具体指标1:农产品质量安全样本任务监测完成率100%;指标2:组织畜禽产品抽(送)检20 份;指标3:组织水产品抽(送)检106份;指标3: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7%以上;指标4:组织对不合格畜禽产品查处率100%;指标5:水产品抽(送)检合格率达98%以上.
(二)玉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专项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为:
2022年度部门预算玉林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项目名称 | 玉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专项业务费 | 项目编码 | 450900210450100005008 | |||
项目实施单位 | 玉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项目主管单位 | 玉林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属性 | 特定目标类 |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元) | ||||
合计 | 880000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上级 | |||||
本级 | 880000 | |||||
政府性基金 | ||||||
其他资金 |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根据《中共玉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编【2019】36号,由我支队集中行使渔政、兽医兽药、畜禽屠宰、饲料、动物卫生、种子、肥料、农药、植物检疫、农机、农产品质量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通过对本辖区内农业生产领域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活动,使群众吃上放心农产品,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国家农业机械化目标进程。 |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2年1月1日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2年12月31日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12月31日前完成 | |||||
年度绩效目标 | 完成自治区、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执法任务。 | |||||
中期绩效目标 | 完成自治区、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执法任务。 |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行政检查企业、合作社 | ≧300 | |||
质量指标 | 农产品抽检合格率 | ≧98% | ||||
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时效 | 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达 | ||||
成本指标 | 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 不发生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执法对象满意度 | ≧80% | |||
说明:产出指标下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4个二级指标必填;效益指标中必填1个社会效益指标,其他选填;满意度指标必填。 |
(三)渔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绩效目标为:
2022年度部门预算玉林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项目名称 | 渔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 项目编码 | 450900210450100005169 | |||
项目实施单位 | 玉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项目主管单位 | 玉林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属性 | 特定目标类 | |||||
资金总额 | 资金来源 | 金额(元) | ||||
合计 | 300000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上级 | 300000 | ||||
本级 | ||||||
政府性基金 | ||||||
其他资金 | ||||||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1】36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3号),结合我市渔业资源管理保护需要,由我支队具体承担玉林市水域内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渔业增殖放流规模不少于90万尾。 | |||||
项目起始时间 | 2022年1月1日 | 项目终止时间 | 2022年12月31日 | |||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 12月31日前完成 | |||||
年度绩效目标 | 完成90万尾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任务。 | |||||
中期绩效目标 | 完成50万尾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任务。 |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渔业增殖放流规模 | ≧900000尾 | |||
质量指标 | 存活率 | ≧90%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时限 | 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达 | ||||
成本指标 | 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水生物种多样性增长贡献率 | ≧2% | ||||
生态效益指标 | 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 | ≧2%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 | ≧80% | |||
说明:产出指标下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4个二级指标必填;效益指标中必填1个社会效益指标,其他选填;满意度指标必填。 |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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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原文链接:http://nyncj.yulin.gov.cn/syqtlm/czyjs/czysjsgjf/t114071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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