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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预算

时间:2022-12-25 来源:荆门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3、部门预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资产占用情况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2020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六、2019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荆门市农业局是荆门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负责农业以及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根据《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荆政办发〔2010〕47号),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种植业、农村能源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产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开展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植物检疫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植物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植物的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0、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12、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13、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4、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2020年纳入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的单位有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荆门市农业农村局;全额事业单位(参公)4个:荆门市水产发展中心、荆门市农机发展中心、荆门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荆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全额事业单位(非参公)10个: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荆门市植物保护站、荆门市土壤肥料工作站、荆门(中国农谷)农业科学研究院、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局、荆门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湖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荆门分校、湖北省荆门农用航空服务站、荆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荆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差额事业单位1个:荆门市种子总公司;以钱养事单位1个:荆门市蔬菜技术推广站。

  2020年,市农业局编制实有人员400人(行政在职人员4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64人,事业一类人员281人,事业二类人员7人,定额工勤6人);离退休人24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40人)。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突出“保供给、保增收、保小康”,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力争农业高质量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优质农产品供给明显增加,农业增加值增长3.5%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4:1;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提速,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一步增加,总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二位置,增幅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位置。

  (一)培育“一品八业”,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一名党组成员挂帅、一个业务单位领衔、一名专家技术顾问、一个技术服务团队、一套职业农民培育方案、一家龙头企业牵头”的“六个一”专班推进机制,常年服务品牌和产业发展、攻克技术难关、解决发展问题,做大做强“荆品名门”品牌和农业八大产业。一是实施区域农产品“荆品名门”行动。进一步强化“荆品名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将宣传范围转向省内、聚焦武汉,运用新媒体等手段做好武汉区域的品牌推介;将宣传农业八大产业品牌转向重点聚焦漳河果冻橙、高油酸菜籽油、京山桥米等地域特色品牌和荆花菜籽油、国宝桥米、可可岛橙等重点农产品品牌,在武汉开办“荆品名门”实体店,推动荆花菜籽油、国宝桥米、可可岛橙全面进驻武汉各大商超,迅速打开武汉市场,切实把品牌宣传做实做出成效。二是实施特色农产品“单打冠军”行动。确定高油酸油菜、优质稻米、漳河果冻橙三大产业作为单品突破的主攻方向,依托民峰油脂、国宝桥米、可可集团等企业,进一步做大规模、做优质量、做强品牌,确保1-2个产业在全省处于领先位次,成为单打冠军。高油酸油菜方面,继续实行优质油菜统一供种政策,加大高油酸油菜供种力度,按照统一标准、统一供种、统一田管、统一收购、统一储运、统一品牌、统一销售“七统一”模式,确保明年秋播高油酸油菜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落实省级院士专家服务产业发展“515”行动,继续深化与华农的产学研合作,进一步扩大高油酸油菜制种面积,依托高油酸油菜专家委员会、产业开发研究中心,加快高油酸油菜前沿技术转化应用。培植“荆门油菜苔”品牌,深入抓好油菜花用、蜜用、肥用、饲料用等多功能开发,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构建利益链、打造供应链。支持高油酸油菜产业园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质稻米方面,依托国宝、洪森等龙头企业推广“洋西早”“鉴真2号”“鄂中5号”等国标二级(含)以上优质稻50万亩。支持国宝集团实施桥米产业迁建工程,打造百亿企业;与武汉大学共建院士工作站,建设桥米水稻品种试验示范推广基地,对桥米品种进行提纯复壮。与武汉丰乐种业公司合作开展优质稻新品种筛选、高产攻关技术研究,共同打造长江中游水稻新品种、新技术科技创新平台。漳河果冻橙方面,按照国家5A级农业景区的定位,加快推进可可国家柑桔公园规划建设,新建果冻橙设施基地1000亩。与中国农科院柑桔所联合建设优质柑桔种苗繁育中心,繁育能力达到100万株以上。三是实施农产品加工“招大引名”行动。用好用足农业招商引资政策,紧盯今麦郎、金丝猴等重点企业,着力引进1-2家全国知名的农产品深加工行业领军企业。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发展,实质性推进掇刀食品加工园区规划建设。四是实施农产品“效益提升”行动。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高效农业,推广虾稻共作、香稻嘉渔、稻鳖共养等高效种养模式,力争全市稻田综合种养达到85万亩。聚焦优质稻、高油酸油菜、食用菌、清水虾、畜禽、蔬菜等产业打造一批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提升精深加工业及其配套产业,推进生产、加工、销售一体,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展农业多元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

  (二)建设“一圈三带”,打造乡村振兴先行区。按照特色产业、美丽乡村、农村改革、基层组织“四个走在前列”要求,制定年度计划,实施项目化、具体化、清单化管理,细化任务、压实责任,一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现代都市农业圈、荆钟荆京荆沙三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中心城区现代都市农业圈建设上:围绕打造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和乡村振兴先行区定位,按照“一核四区十三园”规划布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扎实推进荆门花博园、稻梦田园、圣境花谷、铁皮石斛产业园二期等项目建设。突出精细农作、精品农产、精彩农旅,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增加中心城区中高端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快配套完善水网、路网、电网、信息网等基础设施。荆钟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上:围绕打造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产城融合发展标杆定位,积极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稳步提升彭墩长寿食品产业园发展水平,建设东宝现代农业科技园、彭墩智慧农业示范园、因皇生物固体饮料等项目。荆京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上:围绕打造农耕文化旅游区定位,推动省级支持中国农谷建设政策落地落实,加快建设屈家岭生态农产品加工园,重点推进屈家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田野农谷果蔬加工、宝得瑞南瓜、京山太子山休闲旅游综合体等项目建设。荆沙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上:围绕建设生态高效农业展示区定位,扎实推进掇刀高油酸油菜产业园、沙洋天佑生态农业、油菜花海小镇等重点项目建设。

  (三)推进“千万工程”,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全面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 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规划实施,切实打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一是扎实推进示范村、整治村建设。坚持规划先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因地制宜建设美丽乡村,努力完成省级57个示范村、230个整治村建设。二是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聚焦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江河沿线、湖库沿线、风景旅游区沿线等重点区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深入推进厕所革命、精准灭荒、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垃圾处理、畜禽粪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资金投入、垃圾处理、长效保洁、考核激励四项机制,着力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三是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等,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四)深化“四项改革”,激活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一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关于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快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抓好钟祥、沙洋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省级试点。二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效,以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为抓手,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性资产存量。三是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着力抓好沙洋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国家试点。四是统筹推进农业水价改革、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其他各项改革。

  (五)抓好“五项硬任务”,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完成。一是切实抓好产业扶贫。切实履行好牵头职责,开展技术大帮扶、政策大宣传、产销大对接、典型大推介“四大活动”,巩固提升特色产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率。二是切实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和生猪稳产保供。坚持不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以更严更实的举措保护好规模化养殖场、种猪场等基础产能。重点支持50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发展标准化养殖,建设无疫区示范场,提升疫病防控能力。严格落实国家、省支持生猪产业发展34条政策,迅速恢复扩大生产。落实冻猪肉储备任务,加大出库轮换频次,确保市场供应稳定。三是切实抓好草地贪夜蛾等病虫害防控。全面加强监测预警,统筹做好应急防治、统防统治、联防联控等工作,治早治小,全力扑杀,坚决遏制其 暴发成灾。四是切实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渔业资源养护修复“五大行动”,着力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五是切实抓好乡村治理。出台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推进三峡土家村、鱼池村、马岭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培育和树立一批乡村治理的先进典型,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结合”新路径、新模式。

  三、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9983.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20.30万元,财政金库收入158.20万元,财政专户收入205.00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8526.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40.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6.50万元。2019年预算收入增加1456.54万元,增加17%。

  2020年预算支出998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0.22万元,项目支出1423.28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类: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45.8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17.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2.07万元;死亡抚恤支出15.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74.1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6.9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8.31万元;行政运行(农业)支出2135.80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60万元;事业运行(农业)3974.43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21万元;病虫害防控支出127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62万元;执法监管65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经营化支出120万元,农村公益事业支出97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95万元,农田建设支出30万元,其他农业支出346.2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19.36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加原因分析:2019年荆门市农业局与荆门市市委农办合并,更名为荆门市农业农村局。新增行政在职人员15人,事业一类人员7人,定额工勤人员3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1.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8.2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43.31万元。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20万元,比2019年104.90万元增加46.7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25万元减少25万元,原因分析:2019年事业单位公务车改革;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20万元,较上年84.90万元减少26.70万元,原因分析: 2019年事业单位公务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预算43.31万元,比2019年50.80万元减少7.49万元,原因分析: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压缩公务接待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119.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水电、差旅、维修、公务用车运行、接待、会议等运行经费。支出明细:办公室5.5万元,印刷费0.5万元,咨询费2.0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1.50万元,物业管理费15.6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劳务费20.00万元,工会经费10.4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其他交通费0.50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8.03万元,工作餐补助24.96万元;资本性支出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112.39万元,其中:货物类460.24万元,工程类32.90万元,服务类619.25万元。2019年的政府采购预算539.46万元,其中:货物类231.06万元,工程类67.50万元,服务类240.90万元,较上年增加572.93万元。原因分析:2019年农业机构改革,市农业局与市委农办合并组建荆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设备增加及办公场所的修缮费用增。

  (五)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末,市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原价3179.10万元,累计折旧1829.7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349.40万元。无形资产原价162.23万元,累计摊销71.99万元,无形资产净值90.24万元。房屋及建筑特面积2.09万平方米,资产原值1061.14万元;车辆16辆,固定资产原值311.90万元。(备注:以2019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填报)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市级财政安排市农业局专项资1122万元,主要用于城郊设施蔬菜建设专项250万元,现代农业发展与监管76万元,荆门市农民丰收节2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专项30万元,中国农谷建设工作经费25万元,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经费13万元,新农村建设项目工作经费15万元,市委农办工作经费2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资金120万元,三农重点工作责任目标奖励资金5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测试18万元,技术推广与科技创新27万元,耕地质量与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全国农业源污染普查30万元,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与管理5万元,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30万元,农作物病虫害预警监测及综合防治13万元,执法监管与行政服务65万元,检验检测成本费用20万元,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运行经费27万元,秸秆综合利用65万元,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36万元,农用航空飞防技术示范推广9万元,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生态环境保护31万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13万元,重大动物疫病控制36万元,畜禽产品标准化生产与监管13万元,生猪屠宰管理20万元,取消收费成本补助30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15万元。根据市财政关于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我局对所有项目都编制了目标绩效评价指标并对支出进行了细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资金管理,力争圆满实现各项绩效评价目标。

  四、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五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等。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5.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6.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13.“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9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无使用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预算.xls


原文链接:http://nyncj.jingmen.gov.cn/art/2020/2/14/art_11875_731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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