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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荆门市农业局部门决算

时间:2022-12-25 来源:荆门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目录

  第一部分市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

  第二部分市农业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荆门市农业局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荆门市农业局2019年收入决算表

  三、荆门市农业局2019年支出决算表

  四、荆门市农业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荆门市农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荆门市农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荆门市农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荆门市农业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农业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事业成效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2019年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市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荆门市农业局是荆门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负责农业以及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根据《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荆政办发〔2010〕47号),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种植业、农村能源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产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开展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植物检疫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植物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植物的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0、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12、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13、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4、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

  2019年纳入市农业局部门决算的单位有局机关、市农机局、市水产局、市畜牧兽医局等15个二级单位,较上年增加3个,因2018年农业机构改革,将市农机局、市水产局、市畜牧兽医局与市农业局进行整合,增加荆门市农机管理局、荆门市水产局、荆门市畜牧兽医局、荆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荆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荆门农用航空服务站,撤消荆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并入荆门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撤销荆门市种子管理局并入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局,划出荆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13个(市农机局、市水产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植物保护站、市土壤肥料工作站、荆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荆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荆门农用航空服务站、荆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湖北省广播电视学校荆门分校、市农业综合执法局、荆门(中国农谷)农业科学研究院),差额事业单位1个(市种子总公司),以钱养事单位1个(荆门市蔬菜技术推广站)

  2019的市农业局实有财政拨款(补助)人数377人,较上年增加114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较上年减少1人,事业编制346人(含参公管理人员68人),较上年增加114人,离休1人,减少1人,抚恤人员6人。2019年退休人员由人社局发放工资。

第三部分市农业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事业成效

  2019年,全市农业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农业调结构、转方式、补短板、增效益,农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增效的良好态势,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总体来说,呈现“稳、优、融、绿”的特点。稳,就是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总产299万吨,同比增长1.4%;蔬菜社会总产量219.7万吨,同比增长1.5%;水产品产量44.9万吨,同比增长0.4%;生猪出栏稳定在380万头以上,牛、羊、禽出栏(笼)9万头、46.18万只和3774.12万只,同比增长1.12%、0.82%和3.37%。优,就是产品品质结构调优。启动实施农业八大产业和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行动计划,描绘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新蓝图。以虾稻共作、稻渔种养、中稻—再生稻等为代表的高效种养模式发展迅猛,面积达到158万亩。钟祥市、沙洋县被认定为全省首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年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100%。融,就是三产融合加深。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1500亿元,同比增长12%,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提高到3.5:1。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产品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全市省级以上休闲农业点达到13处,其中5处晋级国字号;多辉农产品物流园被认定为全国定点市场。绿,就是发展方式转绿。清洁化、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快推广普及,全年化肥总量连续5年、农药总量连续6年实现负增长;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76%,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9.09%,位居全省前列;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2%,位居全省第一。

  (一)结构调整开创新局面。启动“两区”划定。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710.91万亩,完成省定任务的108.04%,受到国家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通报表扬。实施重点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及时制定高油酸油菜、漳河果冻橙、漳河清水小龙虾、荆山食用菌等四个产业行动计划和推进方案。围绕八大重点产业建立“1名党委委员挂帅、1个业务科室(单位)领衔、1名专家技术顾问、1个技术服务团队、1套职业农民培育方案、1家龙头企业牵头”的“六个1”专班推进机制,常年服务产业发展、攻克技术难关、解决发展问题,取得初步进展。优质稻米方面,组织京山市围绕桥米产业成功申报国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举办国宝桥米专场银企对接活动,为国宝桥米公司争取稻谷收购款5000万元。高油酸油菜方面,按照“统一供种、统一供肥、统一机播、统一防治、统一田管、统一机收、统一收购”等“七统一”方式,建立高油酸油菜基地3万亩。漳河清水小龙虾方面,组织制定漳河清水小龙虾生态健康养殖标准,开工建设中楚(荆门)、九牛谷、沙洋培昌等6个小龙虾种苗繁育基地,全市新增虾稻共作11.2万亩,达到76.5万亩,位居全省第二。漳河果冻橙方面,与中国农科院柑桔所合作建立荆门专家工作站,分批组织可可(荆门)等公司技术骨干赴浙江学习精品柑桔设施栽培技术,全市新增果冻橙基地5000亩,达到8000亩。荆山食用菌方面,启动建设10个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基地,组织专家开展技术包联。推进中心城区现代都市农业圈建设。组织专班开展中心城区现代都市农业圈调研,配合编制《荆门市中心城区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成功申报大宗油料生产基地建设、油菜产业发展、有机肥替代化肥、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精品果园示范园等项目7个,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6390万元。策划包装可可生态农业园、漳河清水虾产业园、现代都市农业、荆钟示范带田园综合体等项目14个,总投资34.3亿元。

  (二)供给质量得到新提升。实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京山桥米、荆门油菜、荆山食用菌、漳河果冻橙、漳河清水小龙虾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举办“荆花”高油酸菜籽油产品发布会、武汉农博会专场推荐会,新认定“三品一标”农产品83个,达到457个,总量规模保持全省前列。京山桥米入选2019年湖北省二十强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国宝桥米、洪森荆香玉米、京和100富硒米等9个大米产品荣获“荆楚好粮油”称号;钟祥“兴利食用菌”荣获第十六届中国农交会金奖。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修订农业地方标准20件。建成“荆渔慧”智慧渔业平台,在全市28家渔业企业开展“五化一追溯”试点。扩大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网络平台覆盖范围,试点基地达到86家。强化农业综合执法。扎实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打击非法捕捞、“白条禽”上市、农机专项整治等行动,开展执法活动240次,出动执法人员2128人次,立案查处38起,调解各种纠纷62起,处理举报投诉130起。

  (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实现新进展。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施细分领域单项冠军行动计划,宝源木业等4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神地农业等3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楚玉食品等10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出台《荆门市农业信贷担保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荆门市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开展专场银企对接活动12场,帮助100多家企业融资12.6亿元,有效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首批认定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23家,举办全市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暨漳河柑橘节,推荐精品旅游线路20多条。昕泰专业合作社、盛老汉庄园被认定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五星级示范企业,彭墩乡村世界等入选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四)现代农业建设迈出新步伐。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综合得分78.24分,同比增加1.62分,位居全省第二。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争取购机补贴资金1.1亿元,占全省1/8以上。拓展新疆飞防作业市场,农用飞行作业1210小时。探索形成萝卜、豌豆尖等高效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技术20项,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农机信息服务中心,在466台大中型拖拉机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步伐加快,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位居全省第一。钟祥被认定为全国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加快品种更新换代。实行产油大县奖励资金50%以上用于优质双低油菜统一供种政策,落实供种资金807.1万元,免费供种56.2万亩,占播种面积的35%。加强畜禽种源建设,汉江牛业培育的西门塔尔种公牛在全国首届种公牛大赛中获得冠军,并获得中国肉牛选择指数单项冠军;汉江牛业、华中农业同时入选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我市成为中南地区唯一拥有两个国家级肉牛核心育种场的地市。推广鳗鱼、澳洲龙虾、水蛭等特色水产品种,特色渔业面积达到126万亩。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围绕重点产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732名,评选表彰全市十佳新型职业农民,1人荣获“全国百名杰出新型职业农民”称号,1人荣获“全省十佳新型职业农民”称号,4人荣获全省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三等奖。

  (五)绿色发展迈上新水平。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35个、绿色防控示范片17个、柑橘有机肥替代化肥核心示范区1万亩,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模式158万亩,全市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和绿色防控覆盖率分别达到94%和27%。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争取项目资金1.49亿元,在沙洋县、京山市、钟祥市、东宝区整县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非禁养区2103家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一场一策”改造。推进秸秆“五化”利用。起草制定《荆门市秸秆综合利用奖励扶持细则》,依托78家秸秆利用企业建立秸秆收储点1292个。推进农业资源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开展大型沼气工程建设,我市第一个特大型沼气工程(湖北农谷地奥特大型沼气工程)建成投产并上网发电。认真履行长湖、借粮湖等河湖长牵头联系职责,承办长湖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现场推进会,长湖水质从Ⅳ类转为Ⅲ类。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11个涉农问题和省级环保督察41个信访件督导整改任务。常态化开展围网养殖巡查,彻底结束江河湖库人工养殖历史;累计关停禁养区畜禽养殖场623家。完成《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建议稿,进入市人大一审阶段。推进农村改厕。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我市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和2019年工作计划,在钟祥市、钱场镇和鹅项村(栗溪镇)等“一市一镇一村”开展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村沼气池式厕所建改试点。

  (六)牵头工作取得新成效。扎实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布设非洲猪瘟临时检查站49个,排查养殖场75176场次、生猪1676.4万头次、屠宰场5963场次、无害化处理厂364厂次、冷库232家次、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938家次、超市2686家次、餐饮服务单位9510家次,处置泔水饲喂养殖场277个,办结违法违规调运案件2起,追踪调入的生猪及生猪产品29批次,排除疫情风险事件2起,全市重大动物疫情总体平稳,非洲猪瘟清净无疫。扎实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设施大棚18084个、面积40623.12亩,发现问题23个,涉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276.717亩,已完成整改问题12个。扎实推进产业扶贫。形成了以虾稻、柑橘、蔬菜、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蜂、龟鳖、中药材等为重点的一批特色扶贫产业,带动23876户贫困户增收。引导1774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扶贫,带动10493户贫困户增收。评选表彰全市十佳产业扶贫带头人。

  (七)党建工作展现新作为。认真开展“两整”活动。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整治方案,2次召开“两整”活动推进会,专题召开“两整”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11个,对照问题定措施、明责任、设时限逐项整改到位。整顿干部作风方面,建立领导干部领题调研制度,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三乡工程”、产业扶贫、都市农业、八大产业等开展调研50多场次,撰写调研报告20多篇;开展“转作风、走基层、送科技”活动,举办农技培训48场次,培训农民近万人次,接受农民咨询2600多人次,解决农业生产问题370多个。发展环境方面,建立权责清单、“四办”清单、双随机清单、后置监管清单等4张清单,编制办事指南,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实现“一次执法、全面体检”,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严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主题活动日制度和周四学习制度,及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贯彻实施意见、全市深化“整顿干部作风、整治发展环境”活动推进会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全年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12次、机关学习52次。严肃追责问责。配合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1起,自办案件1起,批评教育12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农业局2019年决算总收入10508.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431.68万元;上年结余(转)1077.1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13万元。

  本年收入9431.68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9320.53万元(含政府性基金27万元)。较上年5371.22万元增加3949.31万元,增加73.53%。上级补助收入108.42万元,较上年增加100%。其他收入2.73万元,较上年增加100%。原因分析:一是2018年农业机构改革,市农业局局机关及二级单位数量由13个增加到16个;二是项目资金增加。

  2019年决算总支出10508.9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161.7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46.40万元,结余分配0.83万元。较上年5837.06万元增加4671.92万元,增加80%。原因分析:一是2018年农业机构改革,市农业局局机关及二级单位数量由13个增加到16个;二是项目资金增加。

  本年支出916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0.48万元,占76.08%;项目支出2191.26万元,占23.92%。本年支出的主要方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6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7.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8.3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61.70万元,农林水支出6873.8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4.43万元,其他支出27万元。

  



  

  图1 支出决算

  三、2019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5907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632.5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22.99万元,农林水支出4665.68万元,商业服务业务等支出25.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4.90万元,其他支出5.15万元。

  2019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9320.53万元,增加341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03.78万元(原因为增加招商引资70万元,老干部局拨老干部经费及离休人员经费4.78万元,课题研究经费2万元,质量技术监督管理2万元,信访局房租2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增加108.96万元(原因为省拨项目资金108.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67.09万元(原因为兑现退休人员奖励性补贴534万元,职业年金做实203.67万元,死亡抚恤64.62万元,就业补助4.27万元,退休人员待遇调整60.5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增加38.72万元(原因为增加离休人员医疗费17.14万元,公共卫生2万元,调资待遇调整19.58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2279.31万元(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省、市级项目资金追加及非税收入)。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9.53万元(原因为工资待遇调整19.53万元)。其他支出增加21.85万元(原因为代付农民体育运动会资金)。减少商业服务业务支出25.70万元。

  2019年全年上级补助收入108.42万元,其他收入2.73万元。

  四、2019年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0323.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320.53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02.94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0323.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095.9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27.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系统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全市农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8.96万元(不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其中:基本支出6963.75万元(人员支出6620.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43.17万元);项目支出2105.21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支出6620.5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10.11万元,津贴补贴797.42万元,奖金1261.11万元,伙食补助费38.35万元,绩效工资543.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593.32万元,职业年金191.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4.5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费9.74万元,住房公积金425.67万元,医疗费17.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67万元,离休费24.44万元,退休费498.16万元,抚恤金59.03万元,生活补助23.58万元,奖励金259.5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2万元

  2019年市农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3.17万元,其中:办公费25.08万元,印刷费4.76万元,咨询费28.90万元,手续费0.34万元,水费5.17万元,电费23.19万元,邮电费5.22万元,物业管理费3.99万元,差旅费12.33万元,维修(护)费10.19万元,租赁费0.30万元,会议费1.05万元,公务接待费7.92万元,专用材料费4.66万元,专用燃料费2.16万元,劳务费12.55万元,委托业务费1.99万元,工会经费76.52万元,福利费16.4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50万元,其他交通费42.4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85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43.5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08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然支出总计103.56万元,较上年增加50.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6.78万元,较上年增加12.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78万元,较上年增加38.33万元。原因分析:2019年决算单位较上年增加3个,决算人数较上年增加114人,公务车增加7辆。

  



  

  图3 “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末市农业局公务车保有量21台,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台、其他用车11台。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内容主要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9年市农业局16个预算单位共计公务接待645批次4843人。

  2019年市农业局政府采购预算为594.39万元,其中:货物类189.56万元,工程类134.80万元、服务类270.03万元。决算为431.44万元,其中:货物类193.07万元,工程类59.23万元,服务类179.14万元。

  2019年市农业局固定资产年末数为2889.58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等。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5.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6.农林水事务: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13.“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荆门市农业局(汇总).xls


原文链接:http://nyncj.jingmen.gov.cn/art/2020/9/29/art_11875_787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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