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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安厅部署加强打击整治“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

时间:2022-12-25 来源:铜陵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工作要求,安徽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严厉打击“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坚决维护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稳定,实现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在打击整治行动中,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依靠群众、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主动进攻、坚持法治思维、坚持标本兼治等工作原则,做实基础关键、深入排查“村霸”等农村黑恶犯罪线索,强化专案攻坚、持续严打高压“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紧盯打伞打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和“保护伞”,加强源头防范、坚决防止“村霸”等黑恶势力渗透基层政权,强化管控措施、彻底铲除“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聚焦宣传发动、深入开展农村地区法治宣传教育。

  重点打击以下农村黑恶势力:

  (一)把持、操控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特别是实施黑恶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村干部;

  (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三)强行插手征地、供水供电、农田水利、交通邮电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黑恶势力;

  (四)在矿产资源、河道采砂、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超限超载、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的黑恶势力;

  (五)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六)盘踞在集市贸易、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类“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七)严重侵害村民和村集体利益,强占高标准农田、骗取国家项目资金、在基础设施建设中串通投标的黑恶势力;

  (八)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恶势力。

  全省公安机关把打击和整治“村霸”问题作为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密切配合、凝聚合力,严格督导、强化问效,确保打击和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皖公宣 记者 张毅璞)


原文链接:http://nyncj.tl.gov.cn/5621/shce/202109/t20210907_1543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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