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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2019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时间:2022-12-24 来源: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畜牧兽医部门要全面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畜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准确对标,主动入位,聚焦新任务、新要求,深入落实中央、省市一号文件和市委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畜牧兽医各项工作开展,持续提升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坚决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

  (一)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总结前期防控工作实践,进一步优化完善防控措施,压实各方责任,指导养殖场户科学防控。加强屠宰环节标准化建设,制定完善各项防控规定。抓好运输车辆备案制度落实,切实加强调运监管。关注和支持养殖场户做好补栏,稳定生产。做好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动物源性饲料管控等各项防控工作。

  (二)着力提升防控能力。分层次组织开展培训,对规模化猪场和种猪场,由市、县两级开展培训,引导支持其按规范要求改善防疫条件,严格落实清洗消毒措施,主动加强管理。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基层防疫、检疫、屠宰等技术管理人员培训,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升自身能力,履行好监管职责。

  (三)严格疫情处置。严格落实非洲猪瘟排查制度,加强监测和评估,认真贯彻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19版)》。强化疫情溯源调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协调有关部门管控餐厨剩余物,对用餐厨剩余物喂猪、不主动报告疫情、不配合疫情处置、私自处置偷卖病死猪造成疫情传播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二、全面强化其他动物疫病防控

  (四)加强强制免疫工作管理。落实国家强制免疫政策,确保常年强制免疫密度达到100%。推进强制免疫疫苗招标采购制度改革,继续开展养殖场自主采购、财政直补工作。制定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全面抓好春秋季重点动物疫病集中监测、定点监测和流调工作。继续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绩效管理,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五)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加大宣传、培训、指导工作力度,继续推进种畜禽场动物疫病净化创建,继续实施布病综合防控工作,做好狂犬病防疫工作。

  三、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

  (六)促进养殖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养殖业“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新模式,重点促进生猪、家禽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抓好牛羊肉、禽肉、禽蛋生产,保障市场有效供给。加强畜禽遗传资源开发与利用,推动畜禽良种推广与利用工作,鼓励发展特色畜牧业。

  (七)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突出养殖场环境控制和生物安全水平,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发挥示范场的引领带动作用。指导开展“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

  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八)强化资源化利用责任落实。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压实各县区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推进“双份清单”落实,配合做好省厅开展规模养殖企业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回头看、挤水分”抽检督查工作。加强技术模式推广,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总体路径,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有效模式推广运用。

  (九)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对照《安徽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若干政策》,围绕用地用电、沼气发电上网、生物天然气入网、税收优惠、农机购置补贴等重点,组织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督导。探索有机肥补贴试点。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创新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降低运营成本和市场风险。加快培育以畜禽粪污为原料、具有规模效益和示范引领作用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龙头企业。

  五、努力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十)严格屠宰环节质量管理。进一步优化屠宰厂布局,开展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加强屠宰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进入屠宰场生猪的检疫和屠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建立定期消毒制度,探索开展屠宰厂专用车辆试点。加强与周边沟通协调,统一协调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市场供应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严厉打击屠宰环节的非法添加和私屠滥宰。

  (十一)开展蛋禽养殖环节的质量管控。开展蛋禽养殖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对规模蛋禽养殖场户开展“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非法滥用抗生素行为,全面整治蛋禽养殖环节存在的问题,构建家禽产品监管长效机制,努力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十二)严格兽药风险管控。加强全链条兽药质量安全监管,有计划的实施监管抽查和风险监测,强化不合格兽药产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兽用生物制剂等犯罪行为。继续推进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

  (十三)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组织开展饲料行业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禁违法物质添加。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进一步提高饲料生产企业管理水平。推广《仔猪、生长育肥猪配合饲料》、《蛋鸡、肉鸡配合饲料》等标准,引导企业调整优化饲料配方,降低蛋白日粮的使用。推动大型饲料生产企业完善饲料原料营养价值数据库建设,鼓励研发成果转化,激励争创知名品牌。

  (十四)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贯彻落实《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监管和信息报送工作,对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合作社开办者和运输车经营者,进行全覆盖排查,确保不出现监管“真空”。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完善监管监测信息系统。提升奶牛生产性能测定能力。整顿生鲜乳收购秩序,探索建立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推动依法查处不履行购销合同及强推强卖投入品的行为。

  六、切实加强兽医卫生监督管理

  (十五)规范检疫。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推进生猪等畜禽及其产品检疫和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动物卫生证章标志规范使用。强化生猪调运监管,继续推动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进一步完善生猪“点对点”运输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活畜禽运输环节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十六)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认真贯彻农业农村部有关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逐步建设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探索建立运行长效机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企业增加病死畜禽无害化设施设备,自行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十七)加强执法办案力度。重点围绕畜禽养殖环节、运输环节、屠宰环节加强监督执法。县级兽医卫生监督机构要重点加强对隐瞒疫情不报、有意出售病死猪、调运证件不全、屠宰和出售带有病毒的肉类产品等违法违规案件查处。

  (十八)强化实验室能力建设。市、县(区)两级实验室要适应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新要求,增加设施设备,配备专业人员,强化技能培训,真正发挥实验室在动物疫病防控中应有的作用。

  (十九)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要坚持以我为主开展工作,敢于担当责任,敢于直面困难,坚决防止不谋事、不做事等问题。要务实求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严守法纪,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要求,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政建设,端正思想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畜牧兽医系统政风行风。

  


原文链接:https://ny.huaibei.gov.cn/zwgk/public/60/17551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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