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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配合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14 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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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社会农村工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22〕16号)和市安委办的通知精神,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是应急管理部门推动各部门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

  会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坚持“两个至上”、筑牢“两个根本”,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切实配合开展好农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推动全市农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二、强化监督指导,推动责任落实。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采取综合督导、联合检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和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等进行督查督办。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具体落实保障措施,明确时间表,规划路线图,健全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开展。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按照“一事一议、一专一治”的工作思路,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中精力解决好制约和影响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夯实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三、定期会商研判,防范化解风险。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每季度要对本地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分析面临形势、找准突出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形成研判报告;对农业行业领域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盘点起底,全面查漏补缺,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工作总结,推动落实到位。研判报告和工作总结要及时上报市局办公室和属地安委办。

  四、强化协同配合,加强联防联控。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横向联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防联动工作机制,主动邀请、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对本地区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联合检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要监督指导各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织密筑牢安全生产联防联控防护网格,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现场检查清单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zwgk.sxxz.gov.cn/szfgzbm/snywyh/bmwj/202212/t20221206_38195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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