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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处答网民关于“关于海马,穿山甲等养殖野生保护动物的售卖证件问题”的留言

时间:2022-05-11 来源:临汾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网民唐*说:你好领导,本人药房近期想售卖养殖的‘海马,蛤蚧,泡山甲’等商品,现在生产厂家有水生野生经营利用许可证和养殖证明,本人是一个药房,从他手上进货来进行售卖的话,我得药房还需要单独办理水生野生经营利用许可证吗,还是不用办理他们有就行了,我进货直接就可以卖????渴求领导回复,谢谢

  

  留言时间:2022-04-21

  答复时间:2022-04-21

  


原文链接:http://nyncj.linfen.gov.cn/contents/13570/1092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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