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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2020年夏季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4-20 来源:石家庄农业农村信息网 作者:佚名 []

  

  通过完善露天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禁烧措施,进一步提高全市露天焚烧的应急处置能力,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夏季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近日,《石家庄市2020年夏季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明确上述目标。

  《方案》指出,依据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和《关于2020年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强化攻坚方案》有关要求,各县(市、区)、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县乡两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禁烧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红外线公共视频系统作用,严格落实发现—推送—处置—反馈全链条工作机制,确保火情第一时间处置、反馈到位。全市重点涉农区域要保证红外线公共视频系统监测点位的在线率,实现对辖区内国省道、机场周围、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等区域,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控,切实做好人员、车辆等保障工作。

  要积极拓宽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平台,通过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露天禁烧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对露天禁烧工作的要求,引导群众自觉禁烧,主动参与。

  为实现夏季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联动推进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明确监督管理职责,建立排查机制,充分发挥露天焚烧红外线公共视频平台作用,实现人防+技防的有机结合,对推送的露天焚烧火情,通过手机APP及时接收、处理、反馈。同时,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组建应急灭火队伍,加强处置演练,确保发生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方案》要求,要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对不重视、不履职、不尽责、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或疏于管理、措施不力等发生露天焚烧问题的,依据《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及《石家庄市露天禁烧管理及奖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原文链接:http://www.sjznync.com/col/1487036767338/2020/06/10/1591750328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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