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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留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印发有误(身份证与名字不符),如何处理?”的回复

时间:2022-02-14 来源:临汾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1、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到村委会,说明错误之处。

  2、情况属实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及村委会证明,到当地县农业农村局(县确权办)提交办理。

  3、到当地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反映情况,查询数据库,情况属实的及时变更数据库、重新打印土地承包合同和承包经营权证书。

  


原文链接:http://nyncj.linfen.gov.cn/contents/13570/1056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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