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村官调研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涉农政策

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田建设工作纪律“十不准”》的通知

时间:2021-09-30 来源: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

  办公厅关于印发《农田建设工作

  纪律“十不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田建设工作纪律“十不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严格执行《农田建设工作纪律“十不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坚守廉政底线,严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事,严禁指定安排、围标串标、吃拿卡要等行为,要管好身边人员和亲属,不准以任何方式插手干预项目建设、谋取私利,要进一步加大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公示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各环节的风险防控,确保农田建设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农田建设各项任务。

  

  附件: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田建设工作纪律“十不准”>的通知》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3日

  

  (联系人:曾伟,联系电话:3363923)


原文链接:http://www.gdqy.gov.cn/channel/snyncj/snzc/content/post_144990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村官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村官调研网 cgdy.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26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