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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农发〔2021〕21号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7-03 来源: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质〔2021〕6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55 号)精神,按照全国、全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21年防城港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3日

  

  

  2021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农资市场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202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加大打击力度,以强有力的农资打假举措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区域,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农膜等农资产品,对黑作坊黑窝点、经营门店等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积极查找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任务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资质审查,严格证照许可及产品登记。依法铲除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坚决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共享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督促企业主体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档案。

  (二)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瞄准种子质量不合格、农药隐性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假劣兽药饲料等突出问题,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扩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种类、批次,增强监督抽检针对性、精准度。落实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三)狠抓违法案件查处。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严肃查处。持续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联合联动优势,进一步完善部门间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深化行刑衔接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稳定,保障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四)提高农资监管能力。加快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等工作,实现信用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推进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状况与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申报、资格审查、评优奖励等全面挂钩。探索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增强诚信意识。

  (五)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平台,多种渠道宣传农资打假行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知识和打假维权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种子和肥料等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依托村“两委”、村民理事会、志愿服务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咨询培训、技术指导、普法宣传、维权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安全用药培训等活动,引导农民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鼓励农民对假劣农资线索进行举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农资打假工作的积极性。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3-4 月,组织收看全国、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部署2021年全市农资打假工作,组织开展春耕农资巡查检查。

  (二)4-11 月,印发2021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农资巡查检查,集中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知识。

  (三)4-12 月,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四)6月,举办全市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

  (五)9-12 月,组织开展秋冬种农资打假工作,开展种子市场巡查检查。

  (六)10-12 月,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和总结考评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推动党委政府将农资打假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将农资违法案件查处作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任务,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进一步发挥好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工信、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等农资打假协作部门的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在春耕生产、秋冬种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督导指导,及时掌握辖区内进展情况。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广西食品安全相关数据季度报表的通知》,做好农资打假统计,并按时报送。各县(市、区)于12 月5日前报送全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人:梅花,电话:2881616,邮箱:fcgnyzf@163.com。

  (三)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较真碰硬、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农资打假各项工作,解决好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 100 周年。


原文链接:http://www.fcgs.gov.cn/nync/tzgg/202105/t20210524_201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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