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质量评估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农产品质检机构:
为持续加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证后监管,稳步提升检测技术能力和效益,切实发挥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我厅拟于10月中下旬开展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质量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按照10%的比例抽取全省通过“双认证”的农产品质检机构共14家,重点针对承担今年省级监督抽查任务和能力验证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其他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评估。
二、评估方式
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监测结果比对等方式,评估农产品检测机构的体系运行、质量管控和检测工作等情况。评估成员由我厅邀请省内外专家组成,每次不少于3名专家(设1名组长),通知被检查机构的时间不早于现场检查24小时(见附件)。
三、评估内容
一是体系运行情况,主要是“双认证”情况、人员设备、管理体系运行等;二是质量管控情况,主要是样品、标准物质和试剂、易燃易爆易制毒品等的管理;三是资料档案,包括监测计划和实施方案、抽样记录、样品流转记录、检测记录、检测报告和总结分析等;四是监测质量情况,主要包括完成监测任务、出具检测报告和检测结果准确度等。
四、要求
监测质量评估是加强质检机构事后监管的主要举措,也是帮促整改问题、增强检测质效的有效途径。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以规范运行、规范检测为目标,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依规发挥服务监管和执法的作用。评估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杜绝发生违纪违规等行为。如有问题和建议,可与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沟通,联系人:杨韶红,电话:0731-88866185。
附件: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质量评估工作安排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9月29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509/t20250929_3381777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2021-06-23
- 规模经营耕地从3万亩...2021-06-15
-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12-23
- 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 ...2022-04-30
- 胡春华强调:确保高质...2022-02-23
-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2020-08-07
- 关于开宠物医院如何办...2022-12-25
- 花生豆腐的制作技术2022-01-04
- 农业农村部举办党史学...2021-06-25
-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行政...2025-10-24
- 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农...2025-10-23
- 我省召开海洋渔船安全...2025-10-22
- 农业农村部与新疆维吾...2025-10-21
- 江苏省渔业技术推广中...2025-10-21
- 江苏省农产品质量检验...2025-10-21
- 2025年江苏省农业...2025-10-21
- 黑龙江省渔事安排系列...2025-10-21
- 省黑土耕地保护体系组...2025-10-21
-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行政...2025-10-24
- 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农...2025-10-23
- 我省召开海洋渔船安全...2025-10-22
- 农业农村部与新疆维吾...2025-10-21
- 黑龙江省绿色有机体系...2025-10-21
- 我省启动2025年世...2025-10-21
- 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农...2025-10-21
- 绥棱 “五良”协同发...2025-10-21
- 护好黑土地 才有米粮...2025-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