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依法查处2024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2024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我省组织开展了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相关情况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遂宁市齐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猪用复合预混合饲料QWD10型、牛羊用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QWB17型产品被检出铜含量未达到产品质量标准,请遂宁市农业农村局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严肃查处。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四川省饲料兽药生产企业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的通知》(川农〔2019〕153号)规定,现对遂宁市齐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予以警示备案。
二、眉山市文福源鱼药经营部销售的0.2%水产用复合预混合饲料(5)(标示生产单位为长沙湘隆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未检出维生素A且锌含量未达到产品质量标准;四川海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母兔配合饲料(标示生产单位为聊城市鑫康农牧有限公司)检出违禁药物。请眉山市、宜宾市农业农村局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上述经营环节两个不合格产品属质量严重低劣产品,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同种饲料产品,请抽样送省饲料监察所开展跟踪检测,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要加强执法监督,请有关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将本次不合格产品的查处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并附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于2025年1月15日前报送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联 系 人:严华 喻赟
电 话:028-85505220 028-85564976
电子邮箱:413880116@qq.com
附件:1.2024年部级饲料监测不合格产品统计表
2.检测报告(另送)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4/12/18/9a290a07b16f48f4b463f711a9d386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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