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村官调研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三农资讯

办实事 惠民生|月湖区:合同重签了 村集体经济发展更健康了

时间:2024-08-19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

  近期,月湖区农粮局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维护了村集体经济利益。

  “这块地是我的,我和老屋村小组签了30年,每年都按时付了租金,现在又是加钱,又是重签,凭什么?说什么我都不会签……”月湖区董家镇老屋村村民董某愤怒地赶走了上门做思想工作的老屋村干部。

  据老屋村干部反映,这已经是老屋村干部第三次上门做思想工作了,董家两兄弟思想固执、态度坚决,既不肯重新签署合同,又不肯到期归还土地。这项工作难以推进,村干部们对此情况感到十分棘手,但他们深知维护村集体经济利益的重要性,向镇领导作了详细汇报,希望上级能给予指导和支持。

  月湖区农粮局联合童家镇,根据老屋村委会提供的土地租赁合同和线索,深入核查发现,老屋村小组与该村小组董家两兄弟于2008年7月30日签订承包集体所有制土地王家山60亩,承包期限为2008年8月1日—2038年7月31日共30年,承包租金每亩15元,1年共计900元,租金每年的年底一次性交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05条第1款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同时对比童家镇其他村委会每亩租金价格,董家两兄弟每亩租金价格低于其他村委会每亩租金的平均水平,这一现象不仅阻碍了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损害了村民的切身利益,应立行立改。

  月湖区农粮局联合童家镇领导、老屋村委会书记、干部,经过多次上门为董家两兄弟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和利弊分析,最终达成了初步共识。结合董家两兄弟实际情况和王家山60亩地理位置,董家两兄弟同意在原合同基础上,将山地租金增加每亩60元、一年租金共计3600元,并在合同注明每5年按照市场价递增租金,不仅维护了集体经济利益,同时农民也增加收入。村委会、村小组干部及村民对此结果非常满意,纷纷表示对我们的工作认可。

  群众事,无小事。区镇村三级联动,及时维护了农村集体的土地权益,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下一步,月湖区将继续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确保村级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原文链接:http://nync.jiangxi.gov.cn/art/2024/8/14/art_27777_498097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村官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村官调研网 cgdy.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26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