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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南农局发〔2024〕26号

时间:2024-04-04 来源: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广西—东盟经开区城市和农林水利局: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4〕35号)精神,各县(市、区)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持续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推进以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满足城乡人民对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农产品的消费需求,提升农业竞争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

  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近年来都列入县域经济考核内容,今年列入《2024年自治区党委质量督察考核细则(设区市部分)》内容,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2024年我市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指导性计划为有效期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数量达到140个,现将指导性计划细化到各县区,请认真落实。

  附件:1.2024年南宁市各县(市、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指导性计划表

        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日

  

  

  附件1

  2024年南宁市各县(市、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

  指导性计划表

  

  县区名

  2024年有效期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计划总数

  武鸣区

  14

  横州市

  21

  宾阳县

  7

  上林县

  4

  马山县

  10

  隆安县

  28

  兴宁区

  2

  江南区

  11(含原经开区任务数5)

  青秀区

  15

  西乡塘区

  10

  邕宁区

  5

  良庆区

  7

  高新区

  5

  东盟区

  1

  合计

  140

  注:1.有机农产品指经北京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中心认证的产品。

      2.产品数量以当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的数量统计。

  

  

  

  表格名称

  附件2:桂农厅办发〔2024〕35号.wps

  

  操作

  附件2:桂农厅办发〔2024〕35号.wps


原文链接:http://ny.nanning.gov.cn/xxgk/zwdt/tzgg/t5887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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