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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4-04 来源: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督查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17 06:17:1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安排,商丘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基本情况

  根据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关于开展2020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农法综函〔2020)58号),省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全市在组织开展本地案卷评查的基础上,共择优推荐出14份案情相对复杂、典型性和代表性强的行政处罚案卷参与全市评查活动。市局于11月2日至3日组织评查小组,对14份案卷从执法主体、当事人认定、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查。

  从评查总体情况看,全市参评案卷的整体质量较去年有所进步,重大复杂案卷在参评案卷和优秀案卷中的比例进一步提髙,案卷制作规范程度和优秀率进一步提髙。

  二、主要问题

  (一) 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县(市、区)对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重视不够,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量要求报送案卷,个别单位报送的案卷办理质量一般。

  (二) 业务开展不均衡。在各地择优上报的14份案卷中, 农药类案卷较多,畜牧兽医、种子、肥料、水产等案件较少,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一个没有。这些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全市其他行业领域执法业务开展不足,办案水平不高,执法业务亟须加强。

  (三)执法程序不当。有些案卷对先行证据登记保存的物品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处理,有的存在以登记保存代替查封(扣押)现象;有些案卷对于罚没物品没有作出处理记录或情况说明;有的案卷罚款数额已达到我市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但未将申请听证的权利告知当事人。

  (四) 调查取证不足。个别案件调查不深入,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案物品的数量、价格、来源、去向等基本信息调查不充分,存在“就事论事”现象,未做到向上追溯,向下追踪。

  (五) 案卷制作不规范。尽管农业农村部已经下发了《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等,但仍有一些案卷没有采用标准文书格式和统一封面样式,有的还在使用金属针装订;一些案卷中的格式文书未删去相关提示语或未作相应选择处理(尤其是查封、扣押相关文书),无需填写的部分未用斜线划去;处罚决定书等关键文书逻辑性、说理性不强,文字表达水平不高。

  三、工作要求

  (一)重视案卷制作。制作行政处罚案卷是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功,直接体现行政机关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执法案卷制作和评查工作,严格落实《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等,并将其作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度的重要抓手,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水平。

  (二) 加强执法培训。要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釆取课堂培训、案例研讨、模拟执法等多种形式,强 化不同执法领域间的交流学习,提髙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要做好各项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培训力度,深入学习贯彻《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等,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法律条文,进一步提升执法文书制作水平,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案卷质量。

  (三) 强化执法办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将执法办案作为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主业”,坚持有案必立、立案必查、查案必果的原则,做到敢于办大案,善于办铁案,严厉查处各类涉农违法违规行为,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附件:2023年全市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名单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2023年全市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名单

  

  一、河南省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案(报送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参加全省优秀案卷评比)。

  处罚机关:梁园区农业农村局

  承办人:高浩源 董鹏鹏

  二、睢县常霞农资部经营假药案(报送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参加全省优秀案卷评比)。

  处罚机关:睢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人:田壮奎 赵龙龙 王 奇

  三、程俊杰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案

  处罚机关:睢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人:刘得世 张振华

  四、商丘市睢阳区武娜兽药经营部经营假兽药案

  处罚机关:睢阳区农业农村局

  承办人:朱 辉 张 斌

  五、商丘市万亩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无备案玉米种子案

  处罚机关:民权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人:张 鹏 刘建成

  


原文链接:http://nyncj.shangqiu.gov.cn/dt/tzgg/content_216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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