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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重点治理七大类农资违法问题

时间:2024-03-16 来源:通化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阎红玉

  近日,记者从吉林省有关部门了解到,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畜牧业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吉林省2024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扎实做好2024年全省农资打假监管执法工作,净化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全省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

  2024年吉林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备春耕生产、夏季田间管理、农牧业生产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秋冬季农资集中收储期、畜牧春秋集中防疫期、动物疫病高发期为重点治理时段,紧盯农资市场、城乡交界、互联网领域农资电商等重点区域,聚焦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农膜、农(畜)产品等重点农资,专项治理七大类违法问题。

  一是治理质量违法问题。主要治理生产经营肥料、农膜、农机等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肥料掺杂掺假、虚标含量和养分,擅自修改标识内容、销售外包装未附标识、标识残缺不清,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肥料中含有毒有害成分的;生产销售农机(及配件)未按照法律规定建立等问题。

  二是治理价格及计量违法问题。主要治理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产品价格监督与计量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拒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缺斤少两等违法问题。

  三是治理“忽悠团”流窜销售及合同诈骗问题。加大对流动商贩、兜售团、“点对点”销售假劣农资行为的监督检查,突出加大对以“订单农业”为名实施农资购销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四是治理虚假宣传违法问题。重点查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及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违规诱导推销等违法问题。

  五是治理网络销售假劣农资问题。严格规范线上农资经营行为,严查互联网平台农资监管缺位、管控不严问题,加大对“电话推销”“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新型经营方式和渠道销售假劣农资监管力度,重点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兽等问题。

  六是治理广告违法问题。依法严厉查处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问题。

  七是治理无照无证生产经营问题。严厉查处种子、肥料、农机、农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无证生产、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原文链接:http://www.tonghua.gov.cn/ztzl/nw/rdgz/202403/t20240315_701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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