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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开展《行政复议法》 专题培训

时间:2024-02-2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要求,2月22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开展《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邀请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监督指导处处长郑清源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为题作讲座。在家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局、办)、厅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共约200人参加。

  专题培训围绕行政复议制度发展历程、新行政复议法修订背景及意义、行政复议法修订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要求等四个方面,重点解读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新要求新变化、复议性质功能定位、管辖制度优化、复议范围扩大、复议前置情形、审理程序的完善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职能职责、行政复议决定体系的重构等,并讲解了行政机关在面临行政复议时应该注意的法律程序和有关事项。

  下一步,农业农村厅将继续深入开展新《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402/t20240222_4464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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