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村官调研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社会关注

关于切实做好动物诊疗机构诊疗废弃物收集处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11 来源: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动物诊疗机构诊疗废弃物管理,防止动物诊疗废弃物传播疫病和污染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农业农村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动物诊疗机构诊疗废弃物收集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对动物诊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完善机制,强化督导检查,推进动物诊疗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明确动物诊疗废弃物的范围。参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确定我市诊疗废弃物范围。诊疗废弃物指动物诊疗机构在诊断、治疗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感染性、损伤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包括被动物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等;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化验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手术及其他诊疗(含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动物组织、器官等(不包括动物尸体)。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参照执行。

  三、规范动物诊疗废弃物的收集。动物诊疗机构应设置诊疗废弃物暂存区域,将诊疗废弃物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后放入专用周转桶,并做好消毒和清洁。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企业根据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分布情况,综合考虑服务范围、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设置诊疗废弃物集中暂存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企业要在暂存点配备必要的储存设施设备。原则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诊疗废弃物上门收集,动物医院、动物诊所等诊疗机构参照医疗废物豁免原则就近送至暂存点。集中暂存点覆盖范围内的动物诊疗机构每两天将本机构产生的诊疗废弃物送至规定的暂存点,外包装上要注明动物诊疗机构名称、诊疗废弃物重量和送达时间,并在交接台账上签字确认。

  四、严格动物诊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动物诊疗机构诊疗废弃物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企业进行处置,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合同中应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诊疗机构要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企业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企业按照医疗废物转运处置要求对诊疗废弃物进行转运处置,要与动物诊疗机构建立交接台账(见附件),每两天收集转运一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企业在接收诊疗废弃物时要核实重量,并在台账上签字确认。

  五、强化动物诊疗废弃物监督管理。各诊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企业要严格落实诊疗废弃物收集、处置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坚决杜绝诊疗废弃物流失、扩散。动物诊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处置诊疗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动物疫病扩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动物诊疗许可证。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本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诊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企业的监督管理。

  附件:动物诊疗废弃物处置转移联单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7日

  附件:动物诊疗废弃物处置转移联单.docx

   烟农〔2023〕225号 关于切实做好动物诊疗机构诊疗废弃物收集处置工作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nongye.yantai.gov.cn/art/2023/11/10/art_20513_291941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村官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村官调研网 cgdy.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26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