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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农村“四小园”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时间:2023-11-05 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根据《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要求,为有效激励和推动各涉农村(社区)积极开展“四小园”建设,拟对完成“四小园”建设任务的镇街予以资金奖补,奖补资金总额666万元。截至10月,各镇街均完成年度基础建设任务,并超额完成今年建成1000个农村“四小园”的任务,近日也已完成市级验收工作,符合资金发放条件。我局拟定了《2023年农村“四小园”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

  公示期:2023年10月31日-11月6日

  联系电话:88221311

  附件:2023年农村“四小园”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2023年农村“四小园”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序号

  镇街

  任务村居数量

  建设任务数

  新建成数量

  奖补金额

  1

  南区街道

  3

  15

  33

  9

  2

  三角镇

  7

  35

  86

  21

  3

  火炬开发区

  5

  25

  61

  15

  4

  阜沙镇

  8

  40

  77

  24

  5

  南朗街道

  14

  70

  116

  42

  6

  神湾镇

  5

  25

  35

  15

  7

  民众街道

  18

  90

  122

  54

  8

  横栏镇

  11

  55

  74

  33

  9

  板芙镇

  10

  50

  71

  30

  10

  小榄镇

  27

  135

  185

  81

  11

  西区街道

  3

  15

  21

  9

  12

  港口镇

  8

  40

  57

  24

  13

  五桂山街道

  4

  20

  24

  12

  14

  沙溪镇

  15

  75

  79

  45

  15

  东凤镇

  13

  65

  131

  39

  16

  大涌镇

  10

  50

  72

  30

  17

  三乡镇

  15

  75

  116

  45

  18

  古镇镇

  12

  60

  108

  36

  19

  坦洲镇

  13

  65

  77

  39

  20

  黄圃镇

  15

  75

  98

  45

  21

  南头镇

  6

  30

  31

  18

  总数

  222

  1110

  1674

  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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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nync/xczx/content/post_2337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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