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村官调研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涉农政策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做好2023年食品安全考核工作和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3-03-04 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

.TRS_Editor P{margin-top:5px;margin-bottom:5px;line-height:1;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TRS_Editor DIV{margin-top:5px;margin-bottom:5px;line-height:1;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TRS_Editor TD{margin-top:5px;margin-bottom:5px;line-height:1;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TRS_Editor TH{margin-top:5px;margin-bottom:5px;line-height:1;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TRS_Editor SPAN{margin-top:5px;margin-bottom:5px;line-height:1;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TRS_Editor FONT{margin-top:5px;margin-bottom:5px;line-height:1;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TRS_Editor UL{margin-top:5px;margin-bottom:5px;line-height:1;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TRS_Editor LI{margin-top:5px;margin-bottom:5px;line-height:1;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TRS_Editor A{margin-top:5px;margin-bottom:5px;line-height:1;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五台山社会农村工作局:

  近期省食安委对我市2022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目前初步考核结果已上报省政府考核办审议。我市考核成绩不理想。经了解,我市考核主要扣分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及移送数量不足,质检机构“双认证”比例未达到50%。为扎实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为2023年考核争先进位奠定基础,本年度考核将提高以上相关考核项目的分数,同时将日常工作和报送资料的及时性纳入考核中,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提高重视程度,做好本年度考核工作。

  一、扎实做好2023年度抽检工作,提高监督抽查问题发现比例。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抽检工作要早谋划、早安排,及时将抽检任务层层分解,于2023年10月中旬前必须完成,2023年11月中旬提交抽检电子报告和抽检汇总表。

  各县(市、区)2023年度查办涉及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和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县均值(全市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和公安部门查办的案件总数与全市涉农县区数量之比),达到2件以上。(涉及禁限用农兽药必须移送,否则扣分)

  二、推动质检机构加快“双认证”工作进度。

  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晋农办质监发〔2022〕97号)文件要求,已经命名的国家和省级安全县的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必须通过“双认证”,否则将摘牌,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安全县的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必须通过双认证”否则不予命名。

  按照考核要求,2023年度我市各县(市、区)质检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考核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全部通过,希望各县(市、区)加快落实进度,确保质检机构按时取得“双认证”。

  联系人:魏铭,18235183557

  电子邮箱:xzncpzj@126.com。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zwgk.sxxz.gov.cn/szfgzbm/snywyh/bmwj/202303/t20230301_384347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村官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村官调研网 cgdy.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26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