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已100%入驻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已实现100%网上可办。35个颗粒化事项中的32个事项已经升级为即办件,即办率由2021年的65%上升至91%。 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只有3个事项为2个工作日),压缩比例由2021年的91%上升至95%。
(二)做好放权赋能改革权限移交。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做好向县域放权赋能改革权限移交承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赋予县(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中,市农业农村局切实承担权限移交承接主体责任,下放的4项权限移交、管理衔接工作已完成。
(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一是梳理出各类行政职权目录,所有审批事项已全部接入开封政务服务网,同时在开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开权责清单、服务指南。二是围绕工作动态、涉农补贴领域、疫情防控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土地流转等重点工作,发布信息1200余条,全方面报道全市农业相关活动信息,为群众农业生产工作给与重要的技术支持。三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2022年,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6次,都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规范要求进行答复办理。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的集体讨论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规定,在起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案件查办、风险合同签订等过程中,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广泛争取多方意见,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核、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有效避免了行政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防止和减少了行政决策失误的发生。
(二)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开封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机关重大决策、执法监督、制度建设等过程,并听取意见建议。本年度法律顾问就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经济合同审查等事项提供意见建议10余次,参与普法宣传3次,集中案卷评查1次,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2022年,对2019年至2022年出台的现行有效的涉及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过清理,目前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4件。二是认真落实备案审查。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共起草规范性文件3件,以市政府名义发布2件,以本部门名义发布1件。按时报备率达100%。报备准确率达100%。
四、加强学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2022年局党组采取读原文、集体研讨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法7次,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能力。二是制定《开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全年共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法12次,宪法知识测试1次,法治讲座3次,通过组织参观示范区法治文化长廊、观看法治文化作品等形式,大大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三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农民丰收节”等契机,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进农村活动等系列活动。
五、大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通过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市政务公开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出台《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二)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一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两库建设,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子库4241户,执法人员库138名,开展4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最大限度提高监管执法效率。二是加强信用约束,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实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实行信用承诺制度,推行“信用+政务服务”“信用+行政监管”等,实施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三是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农产品生产单位、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生产、销售的信用风险情况进行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其中已完成A级数量25家,B级数量10家,C级数量3家。
(三)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市农业农村局确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试点单位,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探索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21年以来,共办理行政指导案件38起,办理行政调解案件29起,群众满意度100%。二是落实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及时梳理行政相对人12处违法风险点,制订防控措施,开展企业座谈会、取执法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从源头上化解违法风险,以“执法体检+指导防控”为开封市企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三是组织参加第一届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先后4次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模拟理论测试,积极邀请群众参加模拟执法排练。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理论测试2人获得先进个人,模拟执法获得优秀奖。
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党组理论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计划,纳入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二是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本年度共召开4次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重大问题,部署下一阶段依法行政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职。一是依法科学决策。指导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指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是带头履职尽责。主动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规范自身行为,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我局及局属单位完善内部监督和专门监督。四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
2023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精神,以法治思维推动三农工作,为乡村振兴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原文链接:http://nyncj.kaifeng.gov.cn/content/content/id/21440/cid/149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2021-06-23
- 规模经营耕地从3万亩...2021-06-15
- 胡春华强调:确保高质...2022-02-23
-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2020-08-07
- 花生豆腐的制作技术2022-01-04
- 农业农村部举办党史学...2021-06-25
- 中央重磅发声:加快错...2021-01-13
- 长治市农业技术推广中...2021-07-11
- 麻涌完成2022年拖...2022-09-15
- 华北平原冬小麦遥感测...2025-06-09
- 研究发现一种新型广谱...2025-06-06
- 育成期蛋鸡豆粕可消化...2025-06-05
- 全国耐盐碱小麦攻关成...2025-06-04
- 农业农村部召开座谈会...2025-06-03
-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举办...2025-05-30
- 羊是日本脑炎病毒新的...2025-05-29
- 绿肥-稻草联合利用通...2025-05-28
- “双开关”模型调控西...2025-05-27
- 华北平原冬小麦遥感测...2025-06-09
- 研究发现一种新型广谱...2025-06-06
- 育成期蛋鸡豆粕可消化...2025-06-05
- 中国县域网新版上线仪...2025-06-04
- 全国耐盐碱小麦攻关成...2025-06-04
- 农业农村部召开座谈会...2025-06-03
-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举办...2025-05-30
- 羊是日本脑炎病毒新的...2025-05-29
- 绿肥-稻草联合利用通...202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