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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重点学习内容及工作提示

时间:2023-02-06 来源: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本月党支部要在全面实行党支部主题党日“5+N”模式的基础上,针对各领域党支部特点,建立健全党章学习教育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引导广大党员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2022年9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原则上应于9月上旬完成,重点学习内容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着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领会新发展理念如何科学回答关于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如何阐明我们党关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为我们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遵循。

  二、认真组织学习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8月6日,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嘱托担当使命在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当先锋、打头阵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的决定》。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坚持在全国全省大局中谋划推动武汉发展,锚定国家中心城市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的总体定位,加快把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把交通区位优势转化为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链接优势,更好发挥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的作用,努力在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当先锋、打头阵,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转化为武汉发展的生动实践,把省党代会描绘的蓝图变为现实。

  三、认真组织学习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8月11日,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举行,会议部署了202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郭元强出席大会并讲廉政党课。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围绕市委主要领导讲党课时所强调的要求,认真开展交流讨论,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恪守纪律底线,明晰行为边界,层层设防、处处设防,守住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守牢拒腐防变防线。

  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落实亮码验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关于要求党员干部带头亮码验码的工作提示》要求,督促所属党员干部带头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特别是带头亮码验码,按时参加核酸检测,积极带动家人亲属和身边群众,守护个人健康,共筑防疫屏障。组织党员干部对照省、市疾控部门发布的当前疫情防控措施健康提醒,进行自我检视,看相关规定是否掌握清楚、是否落实到位。同时,充分发动广大党员积极到单位对口联系社区和居住地报到社区,服从社区统一调配,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文件放机要室文件格)

  五、开展“大力弘扬清廉守正、担当实干之风”主题党日活动。根据《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2022年市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武直工委〔2022〕15号)要求,市直各单位要组织所辖党支部在9月开展一次以“大力弘扬清廉守正、担当实干之风”为主题的党日活动,组织各党支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喜迎二十大谱写新篇章——武汉市直机关第五届“廉政好声音”征文优秀作品汇编》开展专题学习讨论,要结合全市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围绕讲好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在积极投入我市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中涌现的勤政廉政故事,通过重点宣传“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中的勤廉典型、先锋模范、作风标兵、业务骨干、创新能手等,大力弘扬市直机关清廉守正、担当实干之风。

  六、学习《武汉市违规违纪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和处理暂行办法》。

  七、学习《武汉市发展党员工作负面清单》。

  八、学习市纪委有关通报精神并开展交流研讨。(学习资料为密件,请各支部到纪检组311室借取)

  九、学习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学习资料为密件,请各支部到机要室借取)

  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围绕局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主题、忏悔警示教育读本,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围绕清廉家风开展学习讨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筑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家庭防线。学习市直机关纪检工委《喜迎二十大谱写新篇章——武汉市直机关第五届“廉政好声音”征文优秀作品汇编》,并撰写心得体会,每个支部至少1篇。各处室各单位“宣教月”活动总结(含各类理论文章、学习讨论、心得体会),请于2022年9月24日前报局机关党委。

  

  有关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结合此次主题党日,就学习贯彻《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武直工委〔2021〕18号)及《关于开展“清廉机关建设·清廉审批服务”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履行监督首责创建清廉机关”活动等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研究改进措施,进一步筑牢清廉机关政治意识,提升清廉机关建设水平。同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注意收集活动中的典型做法和典型事例,积极向机关党委报送活动信息,大力营造“宣教月”活动的声势和氛围。

  (二)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9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可根据各单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具体由各党支部决定;会上集中学习内容不能层层加码,不宜安排过多,在加强党员个人自学的同时,每次集中学习交流内容原则上不超过2个;集中学习后,要注意组织党员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讨论,避免一个人从头讲到尾,切实增强学习实效性。

  

  

  中共武汉市农业农村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部分学习资料:

  1.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3.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体会议精神

  4.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

  5.武汉市违规违纪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和处理暂行办法

  6.武汉市发展党员工作负面清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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