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村官调研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村官资讯

关于统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备春耕期间融资需求的通知

时间:2023-02-06 来源:通化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业备春耕工作,有效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贷款难题,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邮储银行吉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备春耕生产融资需求统计,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精准性和时效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备春耕生产期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购买农资、修建与改造基础设施、农机具修护和更新、田间管理、农业雇工、土地流转费用等新发生融资需求。

  二、统计对象

  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透明、经营能力强、资信状况良好,贷款用途正当合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

  三、有关事宜

  (一)加强工作对接。各地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与当地主体和金融机构沟通对接,了解掌握备春耕重点区域领域的金融供给和需求。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及时通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至少要覆盖本地县级以上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和社会化服务名录库的服务组织,由其自主自愿填报信息。

  (三)按时反馈数据。以市(州)为单位,汇总所辖县(市、区)融资需求情况,分别于2月1日和2月20日两次,将附表电子版报至省农业农村厅,我厅将相关情况提供给相关金融机构,由其按照程序提供相应金融服务。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杨泽众

  联系电话:0431-88906500

  邮箱:jilinnongjing@163.com

  附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备春耕期间融资需求统计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16日

  附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备春耕期间融资需求统计表.xlsx
原文链接:http://www.tonghua.gov.cn/ztzl/nw/nsnq/202301/t20230117_64326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村官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村官调研网 cgdy.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26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