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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济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解读

时间:2023-02-05 来源: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一、制定背景

  《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由国务院于2021年8月27日批复实施。2022年4月18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鲁农建字〔2022〕15号),对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2022年7月9日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特编制本规划。

  二、决策依据

  《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鲁农建字〔2022〕27 号 )

  三、出台目的

  主要目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当好“三个走在前”排头兵,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优先建设口粮田,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实施与分区分类施策相结合,狠抓落实,注重提质增效,强化监督考核,实现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切实补上农业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建一块成一块,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出济南贡献。

  四、重要举措

  《规划》系统总结了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成效,分析了当前面临的问题和机遇,提出了2021-2030年发展总体要求和重点目标任务,并制定了主要措施。整体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发展形势。重点从三个方面梳理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主要成效,分析了当前发展面临的五个问题,以及我市在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具备的三个有力条件。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当好“三个走在前”排头兵,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遵循政府主导、合力推进;合理分区,核心示范;建改并举、质量优先;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科学配套;建管并重、长效运行;依法严管、良田粮用的原则。提出如下目标:通过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优先将水土资源条件好、开发潜力大、配套能力强的区域优先打造成高标准农田,确保到2030年累计建成433.81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104万亩、改造提升129万亩,同步实施8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稳定保障59亿斤以上粮食产能。第三部分为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多渠道支持我市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2025年前亩均财政投资逐步达到3000元、改造提升项目逐步达到2000元,重点支持产粮大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优先达到预定投资标准。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主要建设田块整治、改良土壤、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管护利用等内容。统筹抓好工程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确保工程质量与耕地质量。充分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应用,探索开展绿色农田建设和数字农田示范。第四部分为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依据我市各区县气候特点、地形地貌、水土条件、耕作制度等因素,将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分为黄泛平原区、山前冲积平原区、泰沂低山丘陵区三个区域。根据各分区的主要特点,提出适宜的建设模式及指标要求。根据各区县建设潜力及建设需求将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分解至各区县。第五部分为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重点从五个方面做好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一是强化质量管理,二是统一上图入库,三是规范竣工验收,四是加强后续管护,五是严格保护利用。建立“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使用者自护、受益者参与”的工程管护机制,区县政府对建后管护负总责,项目区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建后管护监管主体。通过财政补助、村集体公益金提取、村民“一事一议”、使用者付费和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式,拓宽管护经费来源渠道,确保建成的工程定期维护,发挥长期效益。第六部分为效益分析。主要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方面分析《规划》实施后的预期效益。第七部分为实施保障。为确保顺利推进高标准农田规划落实,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引领、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技术支撑、严格监督考核等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霍秀娜

  联系电话:13065079039

  


原文链接:http://jnny.jinan.gov.cn/art/2023/1/11/art_37965_4780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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