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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05 来源: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1-07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市委、市政府《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数据代替纸张,采取“数据先行,纸质后补”的做法,实现审批服务从申请到发证全流程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限81%,即办件事项31.03%,最多跑一次事项达100%,获得办事群众一致好评。全年共办结各类审批事项1297件,按时办结率100%。

  2.扎实推进“一张网”建设。全面梳理局政务服务事项,借助“江苏政务服务网”平台,应进必进,将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六大类116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移植”到互联网上,全局上线率100%,中心进驻率100%,在市直单位中位居前列。

  3.协调自贸试验区省级管理事项承接。主动发挥栈桥纽带作用,围绕“对上沟通、对下指导”开展工作。制作赋权事项市级责任处站和联络人表,就如何做好赋权事项承接、审批工作开展及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流座谈,协助连云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和海洋局承接下放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涉农管理事项共计16项。

  4.开展重点县区业务监督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前后6次对各县区印章是否使用规范、流程是否合理、责任是否落细落实等事项开展检查,广泛听取服务对象的评价意见,并就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保障行政审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5.高标准完成“互联网+监管”数据报送。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各处室(单位),积极在国家、省、市监管平台进行数据填报,今年新增和认领的监管事项35项,入库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的监管事项35项,事项覆盖率100%,高水平达成“监管数据报送完成覆盖80%以上监管事项”的市级统一要求。

  6.探索建立服务质量回访机制。为督促提供以办事群众需求为导向的优质服务,邀请部分办事群众代表进行座谈,对市局和县区局的审批服务质量进行回访,认真收集办事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开展自查自纠。今年以来,回访办事群众80余人,收集意见和建议16条。

  7.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禽养殖场安全生产技术指导意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的通知》等文件,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农药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8.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创建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20个;开展绿色高质高效、园艺作物标准园及绿色蔬菜产业基地创建工作,认定绿色蔬菜基地10个,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面积3万亩;“连天下”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新增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3个,面积23万亩。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9.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印发《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公布、备案、清理等方面做出规定;今年以局名义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个,均严格合法性审核,及时报送备案;根据市统一要求开展文件清理5次、实施情况评估1次,均主动配合、积极沟通、按时反馈。

  10.规范单位经济合同审查。为预防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制定出台《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合同(协议)用章管理办法》,凡以市农业农村局名义与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等均经由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重要、复杂合同文书的审查同时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共审查各类合同(协议)81份。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1.组织报送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认真学习研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掌握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必经程序规范。上报建议项目1项,未被列入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2.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下半年通过遴选方式,更换法律顾问单位为盈科(连云港)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人数由1人增至2人。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提供处罚、合同等事项法律意见书17份,接受法律咨询70余人次。

  13.开展公职律师相关工作。出台《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方案》《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明确法规处为局公职律师管理机构,对局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及程序、主要职责和权利义务、日常管理与执业保障等作出规定;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积极申报公职律师,目前已有3人通过资格审查。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种子管理站和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和人员编制整体划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明确以农业农村部门的名义依法集中行使农林、畜牧兽医、农机、农产品等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

  15.印发《连云港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手册》。着重从案件查处、人员管理、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等方面建立完善12项管理制度。梳理连云港市农业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193项,连云港市农业农村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16项及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7项,修订连云港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16.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官网等平台及时公开权力清单、执法流程图、执法人员名录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等;执法人员一律持证上岗,着制式服装执法,执法过程中严格按要求出示证件、出具文书,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制定年度行政执法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随机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处罚决定信息自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全年通过“双公示系统”报送行政执法信息1186条,录入及时、准确,方便群众监督。

  17.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程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统一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管理,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音像记录、有文字案卷,直观反映违法行为状态,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年初,我局办理的赣榆区张某某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产品案入选农业农村部十大典型案例,连云港保丰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种子案入选全国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件。

  18.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定市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内容和标准,制作《市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法制审核人员全部持证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以局名义作出行政处罚的,从立案到作出处罚决定全程法制审核;复杂或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召开分管领导、法规处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等在场的集体讨论。

  19.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连云港日报开设“农业执法以案说法”专栏,定期发布典型案例,通过本地主流媒体报道农业执法工作20余次;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夏季“百日行动”、秋冬季农资打假行动、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等专项行动,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

  20.建立跨区域农资打假和监管协调配合机制。携手临沂、日照二市织牢区域农资“安全网”。确立包括信息交流、跨区域案件线索通报、跨区域案件协查、跨省市联合办案协调、联合执法协调配合保障等多项综合机制,为严厉打击跨区域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21.积极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规范执法为重点,努力打造“绿剑护农 执法为民”党建服务品牌,做到畅通民意“零缝隙”、服务群众“零距离”、执法检查“零死角”、查案执纪“零容忍”、执法调解“零纠纷”。11月,农业农村部公布全国第二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结果,支队荣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称号。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22.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条。

  23.及时研究办理人大、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今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7件,政协代表建议48件。建议办理工作开展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办理工作要求,采取扎实措施完善办理方案,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切实回应市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和基层群众的殷切期盼,实现答复质量和办理节点双过关,答复内容和办理态度满意率均达100%。

  24.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印发《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主页公开咨询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全年共收到5件依申请公开事项,政府信息的答复率和及时率均为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5.深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宣传月”为契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局机关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主题宣传标语,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连云港农业信息微信公众号刊载非诉专题信息,大力宣传非诉讼纠纷化解七种方式、非诉讼化解纠纷优势等内容,着力引导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非诉文化熏陶。

  26.制定行政调解职责清单。根据市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要求,梳理农机事故赔偿争议调解,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投诉的调解,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解及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纠纷调解4项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调解职责,目录清单及时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今年没有行政调解相关办件。

  27.配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申领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证,制定局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图和格式文本,明确各时间节点工作要求,规范各阶段应用文书写作。今年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28.规范行政裁决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农业农村局职权范围内共三项行政裁决事项,分别为渔业船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与调解和渔业海上交通事故引起民事纠纷的调解,事项清单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连云港农业信息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今年没有行政裁决相关办件。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29.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长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法治建设工作,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等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依法办事。全年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30.抓住“关键少数”。印发《2020年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学法方案》,编制《党组会议学法材料汇编》,内容覆盖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理论,农业农村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

  31.加强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召开执法人员培训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技能大比武等活动10余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旁听庭审、观看民法典公开课,参加全省首届“农业法治文化节”、第三届“百万党员学法用法考试”及警示教育等系统、条线活动8次;线上线下利用“法治宣传月”、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或定向或随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逾50次。

  32.做好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依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文件要求,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全面落实试点工作各项重点任务。根据《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任务分工表》,主动联络对接,积极做好立法、执法、守法普法领域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职责边界划分仍然模糊。局属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尚未出台,具体职能范围不够明确,需要进一步厘清边界、明晰权责,且部分处室(单位)难以配备与职能工作量相当的人员力量,因而在某些工作的落实上,难免出现协调难度大,任务推进慢的问题。

  (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随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工作事项越来越多、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多年来各条线执法检查、案件查处规范性不同,未形成统一标准的监管模式无疑会对今后的综合执法产生影响。为适应通转结合、一专多能的新要求,法治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业务技能培训仍需加强、岗位人员配置仍需优化。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主持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现场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宪法日宣誓仪式领誓并作动员讲话;领学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内法规制度、涉农法律法规,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将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安排专人系统梳理、精确查找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短板弱项,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

  (四)推动市农业农村局与江苏海洋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建连云港市乡村振兴学院。学院下设培训部、咨询指导部、学历教育部和办公室,其中培训部主要承担农村政策法规宣传、专业技能培训和乡村振兴规划等培训任务,为三农人才培养、推动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健全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依法办事水平,正确指导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保障农业农村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运行。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政府职能持续转变。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限时办结、“一件事一次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不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充分吸收各地各部门法治宣传工作好经验、好做法,认真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加大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力度。在坚持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和社会热点,根据群众需求,探索实施“菜单式普法”,做到有的放矢。充分发挥新媒体、新平台等载体宣传服务功能,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沟通联络、优化工作方法、细化责任措施,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常态化参与日常工作的机制和途径,确保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推进重大决策、签订重要合同、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涉法事务处理中发挥应有作用。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lyg.gov.cn/lygnyxxw/ywwj/content/9bc3ee34-2d39-4a47-a2cb-c6c55486efd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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