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服务水平
近日,为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规范车辆查验及政策落实相关工作,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针对个别地方存在的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理解不一致、查验尺度把握不统一的争议,补充完善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重点解决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识别问题,进一步细化“新鲜”“深加工”“整车合法”等认定尺度。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按照“大众化、入口吃,易腐烂、不耐放,种植广、销量大”的原则,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进行了修订完善,新增品种名称与别名和商品名的对照表,增补了如樱桃番茄(圣女果)、粉蕉(苹果蕉)等品种;要求统一规范“鲜活”“深加工”判断标准,可参照“蔬菜叶片或其他可食用部位具有一定的光泽和水分,没有发生萎蔫现象”“农产品精深加工是在粗加工、初加工基础上,将其营养成分、功能成分、活性物质和副产物等进行再次加工,实现精加工、深加工等多次增值的加工过程”的规定进行判断。确保所有符合标准的鲜活农产品正常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此外,《通知》还提出统一规范“整车合法装载”查验标准、统一规范计重设备合理误差认定标准、加强查验方式探索优化、加强通行服务保障和加强配套政策落实五项要求。
据悉,自2005年以来,各地有关部门大力推进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全面落实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每年免收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费300多亿元。在促进鲜活农产品产销对接、保障“菜篮子”市场供应,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xxkd/202302/t20230201_610153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2021-06-23
- 规模经营耕地从3万亩...2021-06-15
-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12-23
- 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 ...2022-04-30
- 胡春华强调:确保高质...2022-02-23
-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2020-08-07
- 关于开宠物医院如何办...2022-12-25
- 花生豆腐的制作技术2022-01-04
- 农业农村部举办党史学...2021-06-25
- 王建球赴洞口县、武冈...2025-12-08
- 2025年全省农机事...2025-12-05
- 全省无纸化出具动物检...2025-12-04
- 塔里木大学副教授陈文...2025-12-03
- 磷酸化与泛素化修饰协...2025-12-02
- 农业农村部党组召开理...2025-12-01
- 省农机监理总站(省农...2025-11-28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天...2025-11-27
-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案件...2025-11-27
- 王建球赴洞口县、武冈...2025-12-08
- 2025年全省农机事...2025-12-05
- 全省无纸化出具动物检...2025-12-04
- 塔里木大学副教授陈文...2025-12-03
- 磷酸化与泛素化修饰协...2025-12-02
- 农业农村部党组召开理...2025-12-01
- 省农机监理总站(省农...2025-11-28
- 关于北京市2025年...2025-11-27
- 关于遴选推荐2026...2025-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