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
黄陂区六指街新博村村规民约。
江夏区法泗街红星村蔬菜大棚丰收景象。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村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武汉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为契机,抓好党建引领、一体推进、多元发展、精准扶持等重要工作,从路径方法上精准发力,探索出一条凝聚党群力量、提升集体经济活力、带领村民增收致富的发展路径。
目前,武汉市纳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1837个村,共核实集体资产279.66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34.42亿元),核实集体土地总面积741.40万亩,集体经济组织累计分红金额达9.1亿元。
此外,武汉市在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源发包、物业租赁、资产经营等传统发展路径的基础上,持续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已形成土地合作型、乡村服务型、物业经营型、资源开发型、混合经营型等多元发展模式。
2022年,武汉市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强化共同缔造理念,推动农村共同富裕,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党建引领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
近年来,武汉市各区持续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强化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发展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和机制引领,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显著增强,为村级产业发展筑牢坚实“战斗堡垒”。
通过支部联建、党员联管,以服务村民、联系群众、共谋发展、共促和谐、群众满意为目标,武汉市构建了村级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共同参与、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村(居)党建新格局和服务体系,为推进农村基层治理工作,凝聚了强大的正能量。
抓党建促发展,不少村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黄陂区木兰乡梳店村走出一条“党建引领、合作社带动、群众参与”的产业发展新路子,建有茶园1150亩、油茶960亩、种植水稻1160亩,集体经济逐年增长;江夏区山坡街先峰村“两委”班子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各类农业生产技能培训,大力培育农村实用型人才,形成了全村上下群策群力谋发展的良好氛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60.1万元;新洲区辛冲街辛冲村按照“支部牵头+党员带头+村民入股”的发展思路,运用“支部+科研单位+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将全村1013亩荒山全部流转,实现土地资源资本化、土地产出最大化。
2022年,武汉市继续实施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强筋壮骨五年行动计划,支持探索多种类型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深化片区农村联合党委建设,推动区域内村集体共同组建股份经济联合社,统筹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资源。
盘活资源开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受益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近年来,武汉市农村一些沉睡的集体资产被激活,加速土地流转,不仅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状况,更推动了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初步解决了农民分散种植问题和部分土地撂荒问题,为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和良好局面。
盘活集体资源,用好改革成果,为农民实现共同富裕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武汉市蔡甸区消泗乡渔樵村将荒废的112亩河道鱼池,规范合同后重新租赁,村集体经济年收入新增1.12万元。该村还整合了105.3亩农田耕地,合同规范后重新租赁,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达2.11万元;蔡甸区侏儒山街新帮村通过现有土地升级改造,改善生产条件,提升土地产能等措施使资源得以增值,2021年集体经济收入为90.7万元,比上年增加11.33万元,增幅达14.3%;江夏区山坡街先峰村对村集体苗木基地进行升级改造,不仅增加了村民务工和土地租金收入,也改善了村湾环境。
整合优势资源,推动城乡协作发展,让市属国企党委与农村联合党委结对。通过项目开发、技术指导、产销对接、劳务合作等方式,帮助村集体因地制宜发展一批能落实、能见效、能持久的产业项目,促进区域内村集体经济发展。开展“村社共建”行动,依托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分类建设乡村振兴服务站、城乡连心馆等平台,探索线上订单、线下体验模式,打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渠道,推动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
债务化解取得关键性成果
积极化解村级债务,既是持续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民生工程,又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
武汉市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通过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村级化债工作取得了关键性成果。
截至今年9月底,武汉市已实现村级非经营性债务总额5.87亿元全部清零,比省级制定的目标完成时间提前了三年,比市级自我加压制定的目标完成时间提前了一年。
在蔡甸区玉贤街岗岭村,因老厂房界线不清、债务缠身、闲置多年、无人问津,村“两委”抓住化债契机,通过清理账务,理清了债权债务,先后化解债务30余万元,同时对老厂房进行修缮翻新装修,使老资产增添了新活力,让“朱家大湾”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新洲区仓埠街五云村通过一心为民谋发展的闯劲,化解村集体债务78万元,从一个负债村变成资金余额28万元的村,带动农户就业创收100余万元,村集体新能源充电产业创收近61万元。目前,该村还投入500余万元发展特种养殖,并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为村集体经济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规范管理护航集体资产
今年以来,武汉市印发了《2022年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工作要点》《关于武汉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信息上报的通知》,逐步完善武汉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基础信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督促各区严格落实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十条措施,强化“四议两公开”工作原则,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平台建设与运用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发布平台运行专题分析报告。印发《武汉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情况季度通报》,利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切实提高集体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率,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
以新洲区辛冲街辛冲村为代表,该村实行“村街都有审计公司”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严格实行村账街管,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后加盖理财小组财务章,经村支部书记同意签批,报审计公司后方可入账。并且实行民主理财,村集体经济重大事项,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强化村集体资金管理,全面实行财务公开,对村级财务做到每半年公开一次,接受群众监督。
政策扶持强化惠农助农
开展资产清查、推进国企联村,武汉市各级财政持续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力度。2022年,武汉市共有52个村列为湖北省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村,各村获得财政扶持项目资金50万元。
深入实施“国企联村”行动,先后分两个批次,组织20家市属企业党委与63个农村联合党委结对联建,覆盖281个村。去年首批结对联建5类项目225个,其中65个产业项目,带动各类投资超20亿元,带动3.6万名农民就近就业,推动村集体平均增收近10万元。
鼓励奖补示范带动,武汉市设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对当年完成集体经营性收入超过30万元的村,以当年经营性收入增幅部分的10%为标准,由区级财政对发展集体经济做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各区结合实际进行明确,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继续用好“惠农贷”“农股贷”等惠农政策,武汉市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要求及项目需求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优化审贷程序。支持在汉金融机构增加涉农信贷投放,对优先选择“农股贷”金融产品的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给予一定贷款额度内的利率优惠及风险补偿。优先支持村级集体经济产业项目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加大涉农基金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营项目的投放使用力度,增强村集体经济抗风险能力。
创新探索强化提升治理水平
探索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通过“六有”农民合作社创建、示范社四级联创和典型案例推介,培育一批班子有力、运行规范、效益良好的村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典型,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样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目前全市共培育党组织领办合作社419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4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9家。
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探索“四张清单”模式。2019年底,黄陂区李集街朱铺村、新洲区邾城街巴徐村、江夏区五里界童周岭村列为第一批全国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武汉开展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宣传推广一批值得看、能借鉴、可推广的样板。
建设美丽乡村,实施“23456工程”。武汉市级财政资金约20亿元持续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目前已形成了6条美丽乡村发展带、4条乡村振兴示范带、33条美丽乡村示范带。此外,加强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提升,全市支持建改农村公厕9000多座,农村生活垃圾行政村治理覆盖率达100%,全市已开展常态化村庄清洁行动的行政村覆盖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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