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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乡村振兴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25 来源: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文件

  

  潭农发〔2022〕33号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乡村振兴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园区社会事务(业)局、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湘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荐选拔第四批“湘潭市优秀人才”的通知》(潭人才〔2022〕8号)精神,在全市范围内推荐、选拔、培养一批有较大贡献的乡村振兴人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我市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促进我市农业农村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乡村振兴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在湘潭市行政区域内工作三年以上(截止2022年7月1日),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经营服务、科技推广、文化旅游、传统工艺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已享受我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新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奖补和入选湘潭市第一、二、三批市优秀人才的不再参与本次推荐。

  二、评选名额

  全市共计评选乡村振兴人才10人。

  三、参评条件

  乡村振兴人才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经营服务、科技推广等领域的人才,务实创业,生产技术先进,经营的产业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示范带头作用显著。①生产型人才,包括种植能手、养殖能手、加工能手,主要是指在农村种植或养殖达到较大规模,通过科技创新、科技推广效益明显高于其他农户,并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业主或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人员、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负责人,帮助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就业增收的效果显著;②经营型人才,主要是指以自有或合伙拥有生产资料或资金,从事农业经营或农村文旅行业,有一定规模并有一定经济收入、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或能解决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就业的农村劳动者;③技术服务型人才,主要指乡镇农技人员,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累计在10年以上,推广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四、评选程序

  (一)基层单位推荐。乡村振兴人才推荐人选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推荐,村民委员会讨论表决通过,经乡镇党委审核;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乡镇党委推荐,经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所有推荐对象必须在所在单位(村/乡镇)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姓名、单位、职务、简要事迹、个人荣誉等信息。

  (二)县市区(园区)农业部门初审。县市区(园区)农业农村部门党委(党组)负责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具体审查,确保参评人员资格、申报资料格式等符合要求。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对象资料汇总,统一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组织专业评审。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选拔条件对上报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按1:1.5确定预备人选。

  (四)实地考察。根据评审结果,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对预备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中发现个人诚信、社会综治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或实际情况与推荐材料差距较大的,将予以否决。

  (五)研究审定。根据考察结果,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对乡村振兴人才的初定人选进行会议研究,审议后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五、推荐申报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乡村振兴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是推荐选拔第四批“湘潭市优秀人才”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开展好此项活动作为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肃对待,认真组织落实。

  2.广泛宣传、公开透明。各单位要将评选的有关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布,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为乡村振兴服务的各类人才知晓评选活动内容,积极参与,互相监督,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正、公平。各单位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审查后再上报。

  3.认真组织、严谨推荐。各单位要按照评选范围、参评条件所规定的内容组织申报乡村振兴人才工作。同时在准备申报资料时,内容要严谨、详实、具体,有事实、有数据,防止空洞。各单位要加强推荐过程管理,严明纪律,防止弄虚作假行为。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乡村振兴人才申报人员资格审核和资料真实性审查负责。凡是在推荐资料中弄虚作假的,经查证属实后,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有关人员和申报人的责任。

  4.对标要求、按时申报。申报资料包括:《乡村振兴人才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下载网站:http://xtsnyncj.xiangtan.gov.cn/);乡村振兴人才2000字以内的申报综合材料;获奖、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结果等一览表及相关证书、资料复印件等,所有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并签署“原件已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于2022年7月12日前将所有申报资料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逾期报送作弃权处理。联系人:周谨琦。联系电话:0731-58570403。

  

  附件:1.湘潭市乡村振兴人才推荐申报表

  2.湘潭市乡村振兴人才推荐名额分配表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

  湘潭市乡村振兴人才推荐申报表

  呈报单位:年月日

  

  姓名

  

  性别

  

  照片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从事领域或行业

  

  社会兼职

  

  个

  人

  简

  历

  

  主要

  业绩

  

  

  

  


原文链接:http://xtsnyncj.xiangtan.gov.cn/12742/12795/12786/content_1046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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