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咸宁市农业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的解读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咸宁市农业行政处罚“四张清单”,现就具体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给权力做“减法”,给民心做“加法”,给优化营商环境做“乘法”,是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坚持法治底线,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推进“四项清单”(指首违免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制度落实落地,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精准执法
对非因主观故意的过错行为,可以采取行政告诚等方式帮助执法对象特别是企业及时纠错改正,确保企业在社会商誉、资格认定、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不受影响。在违法情形轻微的情形下,在法定范围内给予执法相对人自我纠错的空间,可以依法不罚款、不扣证,指导执法相对人及时予以纠正。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以及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以及因突发事件启动应急管理的特定时期,要坚持重典治乱,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该严的要严、该重的要重,该快的要快,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各地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四张清单”中处罚事项和不予处罚、首违不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做好相关案件的办理工作,做到过罚相当、合理适度,防止和避免同事不同罚、处罚畸轻畸重、显失公平公正、过度执法等情形。
三、密切配合
本次编制公布的农业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适用。各地农业监管部门与执法机构要做好沟通街接,实现行政处罚与监管配套措施有机衔接。咸宁市农业行政处罚“四张清单”为动态清单,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政策文件的调整及职责任务变化等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2022年4月14日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法规科 8202872)
原文链接:http://nyj.xianning.gov.cn/xxgk/zc/zcjd/202204/t20220415_25905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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