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荆门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 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第二部分 荆门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荆门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有关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有关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荆门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其他说明事项
一、“三公”经费支出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占用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荆门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接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谋划、组织推动和检查督办,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市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荆门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荆办文(2019)27号),主要职责如下: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国农谷建设的战略部署。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制定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7、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市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
设。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参与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6、有关职责分工
(1)行政审批和监管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审批”行政审批职责,其他行政审批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监管职责仍由市农业农村局承担。
(2)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内设机构
2021年纳入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的单位有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荆门市农业农村局;全额事业单位(参公)4个:荆门市水产发展中心、荆门市农机发展中心、荆门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荆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全额事业单位(非参公)9个: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荆门市植物保护站、荆门市土壤肥料工作站、荆门(中国农谷)农业科学研究院、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荆门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湖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荆门分校、湖北省荆门农用航空服务站、荆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差额事业单位1个:荆门市种子总公司;以钱养事单位1个:荆门市蔬菜技术推广站。
2021年纳入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的单位有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荆门市农业农村局;全额事业单位(参公)4个:荆门市水产发展中心、荆门市农机发展中心、荆门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荆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全额事业单位(非参公)9个: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荆门市植物保护站、荆门市土壤肥料工作站、荆门(中国农谷)农业科学研究院、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荆门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湖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荆门分校、湖北省荆门农用航空服务站、荆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钱养事单位1个:荆门市蔬菜技术推广站,差额事业单位1个,荆门市种子公司。
二、部门决算单位组成
2021年,纳入本部门决算的单位共有16个,具体单位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荆门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
2 | 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3 | 荆门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
4 | 湖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荆门分校 |
5 | 荆门(中国农谷)农业科学研究院 |
6 | 荆门市植物保护站 |
7 | 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
8 | 荆门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
9 | 荆门市农机发展中心 |
10 | 荆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
11 | 湖北省荆门农用航空服务站 |
12 | 荆门市水产发展中心 |
13 | 荆门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
14 | 荆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15 | 荆门市蔬菜技术推广站 |
16 | 荆门市种子总公司 |
第二部分荆门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荆门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有关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规模总计12,510.4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80.24万元,下降0.64%,下降的主要原因:2020年荆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撤销,2021年部门决算单位比2020年减少1个。
二、收入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10,609.3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751.48万元,下降6.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30.0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25%,比上年下降6.35%;上级补助收入79.2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75%;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00%,比上年下降100.00%。下降的主要原因:2020年荆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撤销,2021年部门决算单位比2020年减少1个。
三、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331.4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733.58万元,增长16.36%,其中:基本支出8,108.7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5.76%,比上年下降3.95%;项目支出4,222.6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4.24%,比上年增长95.91%。增长的主要原因: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时项目预算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有关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2,210.0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4.49万元,下降0.28%,下降的主要原因:2020年荆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撤销,2021年部门决算单位比2020年减少1个。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92.5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719.70万元,增长16.42%,其中:基本支出8,09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66.36%,比上年下降4.14%;项目支出4,10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3.64%,比上年增长101.77%。增长的主要原因: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时项目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结构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6万元,占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51%,比上年增长54.94%;科学技术支出217.80万元,占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79%,比上年增长32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6.82万元,占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1.46%,比上年下降3.82%;卫生健康支出417.80万元,占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43%,比上年增长44.72%;农林水支出9,541.02万元,占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78.25%,比上年增长15.3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7.53万元,占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39%,比上年增长41.34%;住房保障支出509.06万元,占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18%,比上年增长51.2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90.9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49.12万元,下降4.14%,其中:人员经费7,57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3.60%,比上年下降2.62%;公用经费517.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6.40%,比上年下降21.92%。按经济分类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6,48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53.18%,比上年下降4.19%;商品和服务支出3,944.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32.35%,比上年增长104.5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5.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31%,比上年增长8.08%;资本性支出81.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0.67%,比上年下降51.61%;对企业补助54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4.49%,比上年下降1.93%。下降的主要原因:2020年荆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撤销,2021年部门决算单位比2020年减少1个。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见第四部分“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0.0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2021年追加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项目1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本部门今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第四部分 荆门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其他说明事项
一、“三公”经费支出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9.16万元,少于年初预算22.74万元,执行率为81.35%;比上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3.87万元,增长16.26%。具体支出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上年一样。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48万元,少于年初预算15.12万元,执行率为80.26%;比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7.59万元,增长14.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0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05万元,下降23.3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4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0.64万元,增长26.05%。
公务用车购置数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3.公务接待费37.69万元,少于年初预算7.61万元,执行率为83.19%;比上年度公务接待费增加6.29万元,增长20.02%。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11个,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4,3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变化的主要原因:
(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培训费260.1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1.60万元,增长54.36%。主要原因: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及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开班数量增加。
(三)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会议费17.1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1.19万元,增长187.94%。主要原因:2021年举办湖北油菜花节及相关论坛会。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3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0.18万元,下降8.02%。主要原因:按中央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日常消耗性支出。具体支出如下:
办公费24.98万元,印刷费1.69万元,水费3.75万元,电费29.15万元,邮电费2.96万元,物业管理费5.88万元,差旅费8.96万元,维修(护)费2.50万元,租赁费0.85万元,会议费0.09万元,培训费0.89万元,公务接待费7.82万元,专用材料费0.06万元,劳务费23.91万元,委托业务费78.28万元,工会经费151.96万元,福利费24.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3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2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76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39万元,费用补贴1.5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额11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额1.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额113.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142.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34%。
四、国有资本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1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有29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 537万元。通过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审,完成绩效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预算绩效有关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组织对1-2专项经费等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较为合理,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 “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十、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原文链接:http://nyncj.jingmen.gov.cn/art/2022/11/8/art_11875_928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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