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4月17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淮发〔2020〕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的背景和依据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上下务必深刻认识做好2020年“三农”工作的特殊重要性。为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扎实开展“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推振兴”专项行动,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坚决补齐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三、《实施意见》的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贯彻中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对照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具体条文,结合我市实际进行起草。
二是突出两大任务。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齐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任务进行重点部署。脱贫攻坚方面,把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放在突出位置来写。补齐短板方面,共梳理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供水保障、人居环境、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文化、生态环境、农业基础设施、农民收入等10项短板。
三是强调任务落实。列出2020年“三农”工作重点任务38项,明确责任单位,与《实施意见》一并印发推进。
四、《实施意见》的工作目标
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乡村振兴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五、《实施意见》的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聚焦重点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强调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第二部分“切实补齐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强调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供水、农村人居环境、农村教育、农村医疗卫生、农村社会保障、农村公共文化、农村生态环境、农业基础设施、农民增收十大短板。
第三部分“大力发展乡村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强调稳定粮食生产,抓好生猪恢复生产,打响“淮优”农产品品牌,加快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和创业。
第四部分“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新动能”。强调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成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统筹做好其他各项改革工作。
第五部分“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强调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切实抓好农村疫情防控,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第六部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三农”投入,提供人才支撑,强化用地保障,强化项目支撑。
六、《实施意见》的创新举措
1.《实施意见》就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具体安排:一是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二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三是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2.《实施意见》就加快补齐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作出了具体部署: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补齐农村供水保障短板、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补齐农村教育短板、补齐农村医疗卫生短板、补齐农村社会保障短板、补齐乡村公共文化短板、补齐农村生态环境短板、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补齐农民增收短板。
3.《实施意见》就农业稳产保供和乡村产业发展提出了举措:一是稳定粮食生产。二是加快恢复生猪生产。三是推进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四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五是促进农民工就业和返乡创业。
4.《实施意见》就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出了举措: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二是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三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四是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5.《实施意见》就农村改革作出了部署:一是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成果。二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四是统筹做好其他各项改革工作。
七、《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围绕“人地钱”、科技等要素保障,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同时强调了压实工作责任、推进任务落实。
在投入保障方面。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财政投入与补齐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相适应,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比例。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强化项目支撑,谋划储备一批“三农”重大投资项目,以项目建设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在用地保障方面。提出落实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各类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明确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提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明确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市县级每年要安排不低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发展。
在人才保障方面。提出持续组织城市科研人员、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教师、医生下乡服务,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探索建立柔性引进专业实用人才机制。
在科技支撑方面。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推进小麦、大豆等良种选育。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支130人的科技特派员队伍。加强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加快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开展数字乡村试点。
在压实责任方面。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县委书记主要精力抓“三农”工作要求,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三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察监督重要内容。
八、《实施意见》的下一步工作
《实施意见》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指向明确、措施具体,下一步关键要把文件明确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完成好“三农”各项重点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补齐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为此,从3个方面贯彻落实。
一是分解任务。在文件印发的同时,以附件形式将38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市有关部门,压实部门责任,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
二是广泛宣传。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解读文件精神,宣传张贴《省委、省政府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将2020年具体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告知农民群众。
三是加强考核。把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重点任务列入党政“一把手”工程,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层层落实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huaibei.gov.cn/zwgk/public/15/56735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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