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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农用薄膜联合专项检查暨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现场会

时间:2022-12-24 来源: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增强使用主体回收责任意识,提高回收率。11月10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宿城区蔡集镇召开全市农用薄膜联合专项检查暨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现场会。

  

  在活动现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向农资经营者、蔬菜种植户宣贯《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国家强制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指导农户辨识不合格地膜,宣传使用超薄地膜对土壤和生态环境的危害。

  

  

  市农业农村局人员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农药管理条例》有关条款,发放《废旧农膜回收告知书》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告知书》,引导农户要主动履行回收义务,告知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是违法行为。

  宣贯活动结束后,执法人员对蔡集镇3个农资门市所销售的农膜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有无销售厚度为0.01毫米以下的超薄地膜的行为、进货渠道和销售情况以及库存情况进行检查,杜绝违规经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农膜行为。对4家用膜用药蔬菜种植主体是否履行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指导种植户要及时回收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

  

  通过此次联合执法检查,更好地规范了我市农膜经营市场秩序,增强了用膜用药种植主体回收责任意识。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农膜经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加强源头控制,加大对流通领域地膜产品贯标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使用不达标地膜产品行为,坚决杜绝不达标地膜进入市场,确保进入市场的地膜产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并对农膜使用者、销售者进行有效监督引导,确保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有效落实。

  

  


原文链接:http://nyncj.suqian.gov.cn/snw/gzdt/202211/d0ae50c31fe8429ebdee6f91a8c3e5b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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