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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三强化”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

时间:2022-12-24 来源: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今年以来,洪泽区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为指引,建立健全镇(街)调解、区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全面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让矛盾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为我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截止目前,洪泽区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2起,调解1起,仲裁土地纠纷案件1起。

  强化协调统筹。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加强与司法、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就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衔接问题进行磋商,建立了裁决、执行、审判联动机制。依法依规加大仲裁生效裁决执行力度,提高仲裁效果,切实做好案件回访,强化责任跟踪督查,确保裁决决定执行到位。

  强化宣传引领。采用举办培训班、召开村组干部会、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加强自我约束与保护,自觉依法办事,减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强化职能拓展。针对农村各类问题和矛盾倾向,洪泽区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庭基础上,增设区农事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聘请一名专职律师定期坐班,有效帮助农民解决难事、烦事、揪心事,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尽可能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2.11.28韩志远

  


原文链接:http://nyncj.huaian.gov.cn/col/13082_273765/art/16672320/1669683885810scVowYB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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