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追溯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8-30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追溯企业的管理,现制定《连云港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追溯企业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连云港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追溯企业管理办法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6日
附件
连云港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追溯
企业管理办法
为加快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江苏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6〕130号)以及《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农质发〔2014〕1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的生产实际,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力争2019年底,规模以上农业生产主体80%实现“带证明上网、带编码上线、带标识上市”。
二、基本要求
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追溯企业(以下简称“追溯企业”)是指按照农产品(包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质量安全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在种植(养殖)、加工和销售过程中利用信息化手段记录存储与质量安全相关的信息,可以在产品合格证(或包装、运输单据)上实现查询的、也可以在市级以上追溯平台查询的企业。
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要求,对参入追溯建设的追溯企业进行审核验收,审核验收通过的,将在省级农业公共服务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奖补资金。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市区范围内追溯企业进行奖补,各县负责对本县范围内追溯企业进行奖补;对已经奖补过的追溯企业,不再进行奖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追溯企业的申报和日常指导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报追溯企业的培训、审核验收和巡查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生产主体明确。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拥有营业执照或相关资格证书。
(二)实施标准化生产。主要产品具有明显的连云港地方特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主体生产过程标准化的制定和实施到位,质量安全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作用。
(三)具有一定规模。生产地点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在当地生产的同行中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四)产品有检测。本单位生产的农产品,上市前要有产品检测结果和产品合格证(或产地证明)。
(五)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化。加入连云港市农业生产溯源管理体系,并根据系统要求完成企业基本信息以及企业涉及的所有农产品生产环节数据录入,数据内容包含主体信息、地块信息、人员信息、客户信息、产品信息、作业信息、投入品信息、资质信息等,实行追溯管理。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二维码(合格证)使用到位。企业需按规定制作追溯二维码并规范产品包装。追溯二维码、规范包装按市农业农村局统一要求制作。追溯二维码需包含追溯平台名称、商品名称、追溯码、联系人、电话、生产单位、二维码等信息;规范包装需标明产品名称、企业名称、企业地址、联系电话、产地、生产日期、商标、品牌、质量认证机构等信息。
四、实施程序
1、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生产企业提出申请,并让生产企业按照要求填写《连云港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追溯企业申请表》。
2、县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追溯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汇总报至市农业农村局。
3、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培训指导。
4、申报追溯企业按照要求进行实施。
5、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并对验收通过的生产企业进行跟踪管理。
附件:1.连云港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追溯企业申请表
2.申请追溯企业承诺书
附件1-1
连云港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生产企业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 | | 统一信用代码 | ||
成立时间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组织形式 | |||
主体类型 | £生产主体£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主体 | |||
所属行业 | £种植业£畜牧业£渔业 | |||
法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邮箱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邮箱 | |||
经营 范围 | 主营 | |||
兼营 | ||||
产品认定情况 |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农产品地理标志£其他 | |||
单位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情况 | 是否注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是□否 农产品是否具有规范包装:□是□否 添加产品信息条; 添加作业类别信息条; 添加投入品信息条; 添加生产档案个; 打印溯源二维码个。 | |||
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意见 | 年月日(盖章) | |||
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 年月日(盖章) |
附件1-2
申请追溯企业承诺书
本单位此次申请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内容全部真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原文链接:http://nync.lyg.gov.cn/lygnyxxw/ywwj/content/abb8934a-de10-4077-a3c8-9dfdd17409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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