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市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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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河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社会农村工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强力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以及省、市各项细化措施落实落地,切实保障全市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提升我市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要求,以及市政府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忻安办发电〔2022〕13号)要求,现对各县(市、区)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
情况以及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1月底。突出“五一”、国庆、“二十大”等重点时段及敏感时期,开展阶段性督查。
二、督查分组
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岳利文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刘宏伟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的忻州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9个督查组。
第一组(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
组长:刘宏伟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员:武世英 市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成员
蒋 锋 计划财务科成员
郭 刚 农田建设管理科成员
岳 江 市畜牧产业发展中心成员
白润霖 发展规划科成员
第二组(代县)
组长:康金堂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员:李鹏飞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科长
王 强 计划财务科科长
第三组(岢岚县、神池县)
组长:戴永胜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员:周春雷 市畜牧产业发展中心成员
武文涛 市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成员
王建峰 市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成员
李未娟 市畜牧产业发展中心成员
第四组(五台、五台山风景区、繁峙县)
组长:原文革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成员:池振宁 农田建设管理科科长
郭明明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于志清 市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成员
程 亮 乡村产业发展科科长
第五组(五寨县)
组长:张海全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成员:杨亮珍 市畜牧产业发展中心成员
孙守恭 市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成员
第六组(宁武县)
组长:王丽霞 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
成员:李晓宇 市畜牧产业发展中心成员
冯晓龙 市畜牧产业发展中心成员
第七组(定襄县)
组长:张文秀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员:赵云香 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成员
王晋瑜 市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成员
第八组(静乐县)
组长:王敬东 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员:李忠文 市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成员
王 东 市畜牧产业发展中心成员
第九组(忻府区、原平市)
组长:刘彩萍 市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成员:陈 伟 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于 伟 市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成员
张信芳 市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成员
张慧卿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成员
三、督查方式
各督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一线通过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包联县(市、区)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安排部署推进落实情况、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抽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领导层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设施设备、整改落实的相关情况,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防范自然灾害和应急管理情况,对企业重点要害部位管理进行现场抽查。
四、督查检查重点内容
(一)整体推进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层面:1.是否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各阶段工作安排进行针对性部署和落实;2.县级部门是否成立县级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组;3.是否开展检查,是否查出问题,是否紧盯问题整改;4.“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回头看”开展情况5.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6.领导值班值守,分管安全负责人在岗在位情况;7.安全生产“543”工作机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任务、安全宣传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县级监管企业层面:1.是否按照上级精神进行传达,并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各阶段工作安排进行针性部署和落实;2.是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是否及时得到整改;3.安全培训、警示教育是否按要求开展;4.较大以上风险是否明确责任人、管控措施;重大风险是否按照“四牌一卡”要求由县领导挂牌;并制定管控措施;5.安全与工资挂钩、举报奖励、重奖重罚等制度是否真正落实;6.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7.企业负责人值班值守、安全部门负责人在岗在位情况;8.安全生产“543”工作机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任务、安全宣传“七进”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二)具体领域
种植业(含果业)方面:重点检查治理各类农业园区、设施农业的基础排水、棚体结构、温室后屋面防水能力、温室内电路、卷帘机、涉氨制冷设备等方面的隐患。农药使用环节、涉氨制冷果蔬储藏库安全生产情况。各类农业园区及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畜牧业方面:重点检查规模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青贮窖等畜牧业生产有限空间作业情况,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渔业方面:重点对渔业生产、渔船作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检查相关证书持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打击非法生产行为。
农机方面:强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重点排查整治农机具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未检作业、违规操作等违法行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及报废注销落实情况,农机驾校培训情况,农机具牌证发放情况。
农村生物质能源方面:加强农村户用沼气使用监管,强化报废沼气池安全填埋处置;重点对农村大中小型沼气、秸秆气集中供气工程站、集中供气工程管网及入户工程压力贮气设备等进行隐患排查整治。
危险化学品、危废处理方面:重点排查饲料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情况,饲料企业涉爆粉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各督查组根据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阶段性工作安排,及时动态调整督查检查重点内容,强化工作举措,切实保障督查检查工作见真、见识、见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各督查组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督查检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各类事故。
(二)瞄准重点,动态督查。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时间跨度大,各市级督查组要做好期间常态化的督查检查工作。同时,要瞄准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在“五一”、国庆、“二十大”等重点节假日期间,动态开展督查检查,通过常态和动态督查检查相结合,全力确保督查检查取得展实效。
(三)坚持导向,严督细查。各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追责问责,认真落实“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对照督查内容,着力发现部门和企业在安排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反馈。
(四)强化监督,严明纪律。督查实行督查组长负责制,督查车辆、住宿等由组长所在单位负责。各督查组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严守工作纪律,并按照疫情防控政策,开展好督查检查工作。
(五)及时总结,做好报送。督查期间,各督查组及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分别于5月2日、4日下午14点前报督查检查情况统计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附件1,各市级督查组报附件2)。
联 系 人: 周晋红 孟端
联系电话:0350-3031625
电子邮箱:xzny3031625@163.com
附件:1.忻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督查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2.市级督查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督查检查三个清单
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zwgk.sxxz.gov.cn/szfgzbm/snywyh/bmwj/202212/t20221206_38195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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