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村官调研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涉农项目

大宗淡水鱼“越冬综合征”防控指导意见

时间:2022-12-09 来源: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近年来,越冬后我市部分池塘发生鲫鱼、草鱼等大宗淡水鱼类暴发性死亡,主要症状为:不摄食、游动无力、体表发红、出血、溃烂,部分并发水霉病,拉网注水的池塘尤为多发,给养殖户带来了较大损失。为加强“越冬综合征”的防控、减少养殖损失,经专家研讨,现提出如下防控意见:

  1、选择优质种苗

  选择有资质的种苗生产企业,购买经过产地检疫合格的种苗,防止病原传播。

  2、强化饲养管理

  越冬前投喂优质饲料,适当添加渔用多维、免疫多糖制剂等,提高鱼体免疫力;越冬期间根据气温高低适当投喂;越冬后逐步增加投喂量和投喂频率。

  3、规范捕捞操作

  越冬期间尽量避免并塘操作,防止体表受伤;确实需要拉网的塘口,根据市场需求合理捕捞并及时销售。

  4、改善养殖环境

  彻底清塘消毒,消灭野杂鱼,清除过多淤泥,改良池塘底质,强化水质调控,营造良好的养殖环境。

  5、加强疾病防控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冬季鱼体检查,发现病害及时查找病因,进行有针对性的防控。

  6、推迟春季放苗

  适当推迟春季苗种放养时间,在开始摄食一周后进行苗种投放操作。

  7、优化养殖模式

  根据池塘条件、生产经验等综合因素确定适宜的养殖密度,提倡多品种混套养模式,有条件的可以开展轮养,减少病原的传播几率,降低发病风险。

  (市畜牧兽医和水产技术指导站供稿)


原文链接:http://nyncj.yangzhou.gov.cn/nyncj/nykj/202211/5d5e9e78ac61419abb535cea436d73ea.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村官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村官调研网 cgdy.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26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