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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圩丰镇芦场村:集体小“社场”清收变身,助力集体经济大发展

时间:2022-12-09 来源: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近日,灌云县“十大红旗村”圩丰镇芦场村集体经营种植的1000多亩水稻喜获丰收,亩均产量1402斤,其中“书记责任田”亩均产量高达1603斤,预计全年经营性收入285万元,净利润45万元。

  

  芦场村集体种植的1000多亩中有53亩集体社场,虽仅占全部的1/20,但其承载的意义远比从村民手中流转下来的耕地更为重大。53亩社场是芦场村依托“三资”清理专项行动实打实收回的耕地资源,为该村全面推进落实“三资”清理行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芦场村的社场在以往机械化程度不高的时候,承担着村民打谷晒场的功能,属于村集体所有。随着机械化程度提高,实现收割——烘干——销售一体化,粮食也基本上不需要单独晾晒,这些社场也逐步被侵占。因为不属于村民,所以也没有确权证,也就不能参与流转,长期处于被村民侵占耕种的状态。部分社场横亘在村集体种植的地块之间,因村民耕种进度和村集体耕种进度不一致,给村集体管理带来严重不便。

  为解决这一问题,芦场村借助“一委三会”治理模式推进“三资”清理集中行动。一是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广播大喇叭、入户走访、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氛围,依靠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参与,确保清产核资政策家喻户晓;二是一户一策落实,针对已有线索逐户做工作,配合定制策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导村民主动清退;三是立足长效监督,对于已收回“三资”及时公示公告,严格遵循“三资”发包、租赁、处置制度,有效落实审计督查常态化机制。

  

  

  通过多种措施,芦场村有效收回社场53亩,年均产生经营性收入8.5万元,纯收益2.4万元,有效助力芦场村集体种植经营扩面增效。同时,芦场村以“小”见“大”,将集体小社场收回作为“三资”清收主切口,全力推进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收工作。截至目前,芦场村共计收回耕地资源110.64亩,清收债权资金13.39万元,清查合同28份,切实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专项清理作为推动富民兴村的重要举措。

  (圩丰镇 李昊苏)

  


原文链接:http://nync.lyg.gov.cn/lygnyxxw/xqdt/content/b30c6296-de20-48bc-b2ee-4af411c46e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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