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海上执法监管 共护东莞美丽海洋
为全面落实《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执法与监管协议机制》,切实加强海洋综合执法机构与生态环境部门执法协作,共同推进东莞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10月27日,东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会同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雷名光支队长、市生态环境局吴对林副局长带队,对部分重点入海排污口、涉海建设工程、重点海域水质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从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执法码头乘船出发,沿太平水道、狮子洋、伶仃洋、交椅湾进行检查,查看了广东狮子洋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填海项目,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对木棉山岛、威远岛附近排污口、沙田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排污口开展重点检查,现场了解入海排污口设置及电镀印染专业基地入海排污口排放情况。同时,检查组还对东江北干流、东江南支流、黄唇鱼保护区、磨碟河以及东莞海域两个国控点近期水质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同步对国控点位海水进行了采样监测,期间未发现海上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执法监管,今年以来,支队相继制定了《东莞市“靖海2022”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东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执法方案》《东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打击非法采砂洗砂洗泥工作方案》,以严格姿态,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据统计,全年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洗砂洗泥以及向海洋倾废行为等各类专项行动共200多次,立案查处海洋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宗。下来,支队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持续深入开展陆源污染和海域污染执法巡查,加大执法监管协同力度,建立健全陆海统筹、陆海联动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共同推进我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
来源: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原文链接:http://nyncj.dg.gov.cn/zfxxgkml/qt/gzdt/content/post_3901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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