隰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农业设施散煤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降低全县农业设施散煤对大气的污染,8月25日以来,隰县农业农村局扎实以“五个强化”为着力点,将扎实开展为期7个月的2022年农业设施散煤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全力保障群众清洁、绿色、安全、温暖过冬。
一、强化组织领导
该局制定并印发了《隰县2022年农业设施散煤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隰县农业设施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分区管控
将全县根据实际情况划定为“设施农业禁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其他区域,并绘制分区分布图,作为“三区”连片管控的依据。“禁煤区”内,除集中供暖和原料用煤企外,全面禁止储存、销售和燃用煤炭及其制品。“禁燃区”内禁止单位和经营户燃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进行生产加温,确需进行生产加温的单位和经营户必须燃用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燃料。其他区域禁止使用含硫量0.5%、灰分15%以上的煤炭及其制品。
三、强化排查整治
专项整治期间,将对区域内设施农业相关企业、设施农业园区的生产加温设备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摸清底数、掌握实情,以便实现设施农业区域清洁化。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形式和平台,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农业设施散煤污染专项整治宣传,倡导设施农业企业使用清洁能源,营造全社会保护大气环境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导考核
进一步加大力度,严肃认真督导。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及违法违纪的,移交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下一步,隰县农业农村局将深入各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刻整改,同时建立管控长效机制,确保农业设施散煤污染专项整治成效。
原文链接:http://nyncj.linfen.gov.cn/contents/1512/1131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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